英国议会制度的起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08
议会,英文Parliament,源自法文的Parlement,意味着“讨论”。英国议会的最早形式可追溯至盎格鲁-萨克逊时期的贤人会议和诺曼底时期的大会议。在盎格鲁-萨克逊时期,英国社会已存在民主和法制的传统。现代英国议会的雏形起源于早期郡法庭中集中地方代表的惯例。随后,贤人会议出现,作为国王的顾问团体,其成员无固定组织,取决于国王的意愿。贤人会议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英国民众的参政议政传统。
11世纪,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后,建立了以军事服役为条件的土地分封制度和包含地方政务的司法制度。在政治体制上,诺曼诸王在盎格鲁-萨克逊习俗的基础上,引入了诺曼底的管理方式,其中最重要的是“御前会议”。御前会议与贤人会议不同,由大地主和国王特别挑选的顾问组成,最初负责国王的一般事务,后分为多个部门。
在亨利一世统治期间(1100~1135年),御前会议职能更加固定,由少数主教、宫廷官员、王室仆役和男爵等组成的小委员会协助国王管理地方政府和处理重大案件,成员被称为“法官”。亨利二世时期,其中五名成员组成的法庭在国王指导下审理重大案件,逐渐演变成“王座法庭”,即由各州市代表与国王及其御前会议人员组成的大会议(Magnum Concilium)。最终,这种大议会在威斯敏斯特的集会逐渐转变为国家的立法机构,成为近代英国议会制度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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