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西方国家议会与政府的关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6-21
政体就是政权组织原则的表现形式。从议会与政府的关系看,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主要有总统制和议会制两种。在议会制国家,议会是国家政权的核心,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这一整套做法,被西方政治学家们认为是议会民主的完美体现,是议会监督政府最有效的手段。对政府来说,每一次信任投票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每一回倒阁运动都是一场激烈的战斗。

当然,这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西方国家一般都是由议会下院多数党或多数党联盟组成,执政党本来就已经控制了下院的多数,除非执政党内部发生分裂,在野党一般很难在议会内凑成倒阁所必须的多数票。按照西方国家宪法或宪法惯例,得不到议会多数信任的政府也可以不辞职,而由政府总理请求国家元首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如果在大选中原执政党仍然获胜,政府可以继续执政,否则才真正下台。所以,议会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意味着首先自身面临被解散的危险。

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对许多议员来说并非好事,因为在西方国家竞选议员要筹措一大笔竞选资金,决非易事,很多人费了很大劲,到处发表演说,挖空心思拉拢选民,劳民伤财花了很多钱才当上了议员,本指望稳稳当当任满议员的任期,捞一些好处,若议会解散,这笔钱就白花了,要想再当议员,就还要花钱,还要费力辛苦,而且闹不好还有落选的可能,这当然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另外,反对党也会考虑到,议会解散后,在大选中或新政府组成问题上,也可能会出现对本党更不利的局面,所以各政党在议会中虽然经常发生激烈的争吵,但在倒阁问题上,一般都持慎重态度,不敢贸然尝试倒阁。

有时候,政府倒是经常主动提出信任问题要求议会表决,要求议会就政府政策进行信任投票。政府的打算是这样的:如果议会通过了对政府的信任案,那你们这些反对党议员就不要再吵吵嚷嚷挑政府的毛病了,因为你们议会自己已投票支持政府,即使政府有什么差错,人人有份,大家都有责任;如果议会拒绝通过对政府的信任案,那么结局只有两个,或者政府辞职,或者解散议会,政府料定议员们投票时都要考虑后果,政府倒要看看,到底谁更怕出现这种事态。所以,在信任问题上,政府往往主动出击,以攻为守,逼迫议会就范。

有时还会出现这种情况,有的政府估计,如果按时举行大选,根据形势的发展,估计到可能对政府不利,比如目前国家经济状况还不错,选民们口袋中都有钱,对政府还比较满意,再过一些时候经济可能要进入萧条、衰退期、周期性的危机快要到了,或者内阁刚干完一两件露脸的事,在选民中声望正在上升,如果提前举行大选对执政党有好处,会扩大执政党在议会中的多数,这时执政党可能会找机会挑起信任问题,以达到解散议会、提前大选的问题。所以倒阁问题极为复杂、微妙,对政府表示信任与否不仅是议会监督政府的一种手段,有时也是政府要挟议会,维护执政党利益的武器。

1982年12月,德国总理科尔制造了一次成功的“人为的失败”,反对党218票不出所料反对政府,而执政党248票出人意料全部弃权,结果科尔如愿建议总统解散议会,重新大选。当然也有政府看走了眼,错误估计形势的时候。1979年英国工党是执政党,但在议会中只是微弱多数,只比保守党多出一席,所以政府地位很不稳。在保守党的活动下,下院通过了对工党内阁的不信任案,但表决结果也只是以一票之差通过,工党政府如果辞职,保守党以一票的微弱多数上台,地位同样不稳,工党还可伺机卷土重来。但工党政府当时不是辞职,而是提请女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指望在大选中能击败保守党在下院多捞几席。但天有不测风云,在大选中保守党大获全胜,夺得339席,工党只得268席,保守党反而在下院获得稳定多数,工党不得不下台,而且在下院中比保守党少了60多席,力量远不如大选前。从此开始了保守党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长期执政,十多年来工党一直未能反过手来。这是工党政府当时错误估计形势,错误估计双方力量对比的结果。

倒阁是一柄双刃剑,是议会和政府都能玩的游戏,政府不一定就注定处于被动挨打地位。

德国联邦议院有权对政府总理表示不信任,但联邦议院不能像一般议会制国家那样只要通过一项不信任案就可迫使总理下台,还必须同时以多数票选出一个新总理,才能使现任总理下台,这被称为“建设性不信任投票”。在实行多党制的国家中,议会要通过一项不信任案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因为为了共同对敌,几个在野党有的可能联合起来,超过议会半数,但要同时选出一名新总理却比较难,因为这时几个政党之间往往矛盾重总理下台,这被称为“建设性不信任投票”。在实行多党制的国家中,议会要通过一项不信任案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因为为了共同对敌,几个在野党有的可能联合起来,超过议会半数,但要同时选出一名新总理却比较难,因为这时几个政党之间往往矛盾重重,达不成一致。这就是说,光“捣乱”不行,倒阁的人不能光拆台,同时也要“补台”,推出更好的总理人选,否则不信任案不被接受。

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中议会与政府关系的这种设计,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政府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另一方面,政府在一定条件下也拥有解散议会的权力。这样就实现了议会和政府相互之间的制约,体现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中的分权与制衡原则。这种分权与制衡有利于防止个人独裁专制,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成为当今资本主义议会制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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