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住交物业费吗 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3

房子不住也是要交物业费的。

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但是仅限于第一年,第二年后将继续全额交付。

一、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二、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

三、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

四、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五、针对这种情况,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扩展资料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

第三十七条 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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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1

如果业主不住在小区而只有一套空房子,也就不会产生垃圾,亦没有什么住家财物需要防盗,这样自然就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这些服务,也就没必要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当然,业主的房子毕竟在小区,物业公司也毕竟替业主看护着房子和在为小区公共空间提供服务,所以,房子即使长期空置,其业主也不能不交纳一定的物业费。

至于交纳多少合适,石家庄所规定的20%的比例目前只是一个参考。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空置房物业费各地规定有所不同

当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说,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以往的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

然而,如今随着有些新启用小区的空置房越来越多,一些空置房业主对全额交纳物业费的反映也越来越强烈。

显而易见的是: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建立在为人服务的基础之上的。

比如小区产生的垃圾,是由人制造的;比如小区的保安,是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和防备业主的车辆等财物不被盗的。

扩展资料: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第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第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有关内容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在双方约定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业主进行明示。

第十条 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二条 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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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3

如果业主不住在小区而只有一套空房子,也就不会产生垃圾,亦没有什么住家财物需要防盗,这样自然就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这些服务,也就没必要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当然,业主的房子毕竟在小区,物业公司也毕竟替业主看护着房子和在为小区公共空间提供服务,所以,房子即使长期空置,其业主也不能不交纳一定的物业费。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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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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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6-04
是的,房子不住也要交物业费。所以在法律规定面前,物业履行了合同里的服务要求,而作为小区里的住户,是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的服务而拒交物业费的。
不过为了更多的保障我们的利益,遇上这种情况也并不是让我们来全额缴纳物业费的。如果说我们买的房子自己确实没有住,也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下,那这个时候就可以跟物业申请减免,可以少交10%到30%的物业费。
第5个回答  2019-06-17
公租房项目也需要办理公租房房产证。不过这个产权证不属于个人。一般是政府或管理部门。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政府所属机构或指定机构、产业园区、社会单位、开发企业或投资机构等公租房登记申请单位建设、收购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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