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札记:《具官论》是一篇信口雌黄之谬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2
世传宇文泰问政于苏绰,二人深夜密谈,“用贪反贪”一段对话,被人题为《具官论》,或称作“苏绰定律”。全文如下:

毋庸置疑,此文纯属虚构。文章风格学步战国纵横家,喘其余气,然其思想识见则失之甚远。托名苏绰以立说,自以为“千古帝王之术”,实为无稽之谈,不值一哂。

文中苏绰乃奸诈之狂徒,“大笑”“厉声”“厉色”,狂妄之极,其人格修养与史书记载之苏绰大相径庭,其说辞之旨归也与苏绰之志趣相去远甚。

史载:宇文泰“欲革易时政,务弘强国富人之道,故绰得尽其智能,赞成其事。减官员,置二长,并置屯田以资军国。又为六条诏书,奏施行之。”(《北史·苏绰传》)

“擢贤良”为六诏之四,其辞曰:“天生蒸黎,不能自化,故必立君以理之。人君不能独理,故必置臣以佐之。上自帝王,下及列国,置臣得贤则安,失贤则乱,此乃自然之理,百王不能易也。”

“擢贤良”即是具官,苏绰以为“置臣得贤则安,失贤则乱”,完全不是“用贪反贪”,玩弄权术。

苏绰说:“自昔以来,州郡大夫,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末曹小吏,唯试刀笔,并不问志行。夫门资者,乃先世之爵禄,无妨子孙之愚瞽;刀笔者,乃身外之末材,不废性行之浇伪。若门资之中而得贤良,是则策骐骥而取千里也;若门资之中而得愚瞽,是则土牛木马,形似而用非,不可以涉道也。若刀笔之中而得志行,是则金相玉质,内外俱美,实为人宝也;若刀笔之中而得浇伪,是则饰画朽木,悦目一时,不可以充榱椽之用也。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阴,唯在得人。苟得其人,自可起厮养而为卿相,则伊尹、傅说是也,而况州郡之职乎?苟非其人,则丹朱、商均虽帝王之胤,不能守百里之封,而况于公卿之胄乎?由此而言,官人之道可见矣。”

苏绰之具官理念是不拘于“门资”,用其“材艺”,强调的是“必先择其志行”,志行善者举之,不善者去之,不是“ 用贪官以结其忠,罢贪官以排异己,杀大贪以平民愤”。

治国先治吏,所谓“具官”,不错,但绝不是用贪官。官贪则民怨,民怨则国亡,所谓“载舟覆舟”,明王知之。

君欲臣忠,但“臣无利则不忠”,大谬。明君谋天下百姓之福,忠臣忧天下百姓之忧。君臣为着一个理想目标而共同奋斗。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

《具官论》曰:“倘若国中皆清廉之官,民必喜,则君必危矣。”官清民喜,君何以“危”?信口雌黄,徒为异说,耸人听闻而已。

有人以为 ,此文既出,“用贪官以培植死党,灭贪官以消除异己,杀贪官以收买人心,没贪财以实府藏,便成了统治者世代相传、恪守不二的秘笈”。其实并非如此。自古及今,中材以上之帝王,谁不知贪官是害群之马,社稷蠹虫?唐太宗李世民,宋真宗赵恒,明太祖朱元璋,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 历史 上,戒贪反贪惩贪之帝王比比皆是,知其贪而用之者则寥寥无几。贪而居高位者,或皇帝不知其迹,或皇帝势孤力弱,知而无可奈何而已!

历代贪官杀而不绝,乃人性之恶所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见利而不见害,鱼见食而不见钩。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宝剑,也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就看掌握在什么人手里。苏绰知之,所以宇文泰“改革六诏”才有“先修心”“敦教化”“擢贤良”,而不是玩弄什么“用贪反贪”之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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