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朋友:在汉川跟开发商买的一手房房,银行按揭,评估费应该由谁付?

我去年底在汉川买的房,银行按揭,今年3月份开始按揭的,说是今年10月份交房,现在开发商要我交房款的千分之五的评估费,说是给银行用的,我只听说二手房要交评估费,一手房这是第一次听说,而且我也问了好多地方,都是开发商给付这个评估费的。请大家帮帮我

第1个回答  2010-06-12
开发商 她们在故意的!~
专业人员为你服务
第2个回答  2010-06-12
这稳定是蒙你的钱撒。。。你可以直接上银行问下相关的东西。。。小心上当吃亏。。
第3个回答  2010-06-12
购置新房时需要哪些费用 0分
标签:回答:5   浏览:1783   提问时间:2006-11-28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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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yy:你好!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四)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4、抵押登记费,100元
回答:2006-11-2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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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茱[学者]
购置费用、产权税费、维修基金、交房时预付前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用。
回答:2006-11-2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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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er[新手]
买房就是很复杂 最好找个正规的中介机构
回答:2006-11-2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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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儿的快乐[学长]
房款:此项费用就不用解释了。 2. 印花税:印花税的收取标准为:买卖双方各缴纳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印花税票将贴在你的购房合同中。 3. 律师费:购房者缴纳的律师费一般为贷款额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之间,此项费用是由按揭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收取的,服务内容包括:向按揭银行提供审查购房人的资信、收入证明、还款能力等事项,向按揭银行出示法律意见书。 4. 保险:此项费用是由按揭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收取的。 5. 抵押登记费及代办费:目前北京市各区建委(原房地局)的收费标准大致为:印花税5元,委托了代办机构的还需缴纳200元代办费,当然您可以自行办理或自行指定代办机构。 6. 产权代办费:大部分的项目办理产权证是需要收取代办费,一般来讲,开发商指定的代办机构大约为600—1500元之间,自己委托的代办机构一般在300—500元之间。另外,办理产权时还需缴纳办理证书的工本费4元,印花税5元,测绘出图费最高不超过100元。 7. 契税:目前是9432元以下的普通住宅减半征收为百分之一点五,此费用根据刚刚地税局下发的文件表明可以先行缴纳,缴纳时须提供测绘图表。(新规定实行前,缴纳契税的时间为开发商在房地局进行了该项目的房屋总档备案后) 8. 公共维修基金:目前的标准为房款的百分之二,缴纳时间一般为办理产权证时,因为办理产权证时须提交公共维修基金收据。
哪些权利在被别人行使 在上述费用中,1-4是您必须向开发商或律师缴纳的,但5-8项向谁缴纳就是一个问题了。 1. 抵押登记费及代办费:购房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此行为是双方行为,需要银行和购房人共同办理,如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现在的情况是银行指定律师代收此费用,并代替购房人指定由购房人买单的代办机构办理此事,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所以当银行或律师要收取代办费的时候,您可以表示自己可以到场,如果委托代办机构,也必须是您自行委托。 2. 产权代办费:不论是全款或是贷款的客户均可自办或自行委托他人办理产权。有的开发商会说:贷款的客户不可自办产权证,这也是开发商在利用信息不对称欺骗客户,因为他们会说“你不是全款,房产证怎么会由你自己办呢?万一你办理完产权证后不办理抵押登记,那开发商的阶段性担保就解除不了,这时您要是不还款,那开发商就得替您还款。”其实,这与现实也是不符的,因为在办理产权证时,还须提供开发商的相关资料,如果您自己办理,你只需向建委(原房地局)说明您是贷款的客户,建委就不会把产权证直接发给您,所以您自己办完全可以,您再配合银行办完抵押登记后,就可拿到产权证了。它不允许您自办,无非是想在代办机构这里捞点好处而已。 3. 契税:此费用我认为应由购房人自行缴纳,开发商不同意自行缴纳的原因不外乎万一你不办产权证怎么办(针对贷款的客户),其实您的购房合同里明确表明,您必需办理产权转移(产权证),您要是不办,您也违约了,我想,你不会不办理产权证的。而且,现在新的规定表明,不必等开发商在建委建完房屋总档后再缴纳契税,而是在测绘结果出示后就可向地税局缴纳契税,这就提前了起码一年的时[]间,也就是说,当您在入住的时候如果向开发商缴纳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那么有可能会在开发商的帐上趴上一年。 []意思是应该晚交,等开发商建完总档之后交吗?这里作者说得太不直接了。4. 公共维修基金:这项费用也应自行缴纳,现行政策是在办理产权证时才缴纳此费用,如提前交与开发商,后果您自己想去吧。
自办或自行委托的好处 1. 拿到了主动权:当您自办或自行委托时,开发商会积极配合您办理产权证和抵押登记,这时他比您急。 2. kfs不会占用您的契税及公共维修基金。 3. 办理时间上要缩短一半,一般开发商办理要半年到一年,而自己办理或自行委托办理最长不超过半年。 4. 费用省:自办就不必说了,您就是自己指定代办机构也比开发商或银行指定的代办机构省一半的费用。

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款的话就只须交500元的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费和办理房产证时交的契费,契费就要根据你的楼价和面积而定。 如果你是银行贷款的话就要交办理按揭合同的手续费,这也要看你的贷款额和面积是多少而定。

购置新房的问题 0分
标签:回答:2   浏览:379   提问时间:2007-01-02 21:14
今年我购置了一套新房,准备的是一次性付清,由于是期房,先付了首付定金,现在新房已经建好,请问在接手房屋时我应该注意那些,除了要交购房费和房产证费之外,还要交其他的费用吗?房产商让我交房屋维修费合理吗?物业费是怎么个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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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箭4819[智慧天尊]
feng:你好! 收的过程中应该注意: 一、交房资格 需单体验收备案。许多购房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 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如将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包括水、电、煤气、宽带、有线、安防、绿化、道路、电梯等)作为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违约责任。 二、交接程序 先验房后办手续。目前开发商和业主的入住交接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 1、预检整改。在还没有与业主交接前,开发商一般会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业公司组成内部验房团,对即将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子进行预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经过预检后,开发商将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业主验房。 2、寄发通知。开发公司售楼部一般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寄发《入住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等交房通知,有的同时还打电话通知业主。此时,业主最好要按约前往。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业主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同意交接。如果无故不交接,有的开发商还将从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保管费。业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 3、确认身份。业主应该根据入住通知书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部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这些资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书、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照片(物业建档客户资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验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4、验房移交。物业公司指派一名相关人员陪同业主现场验房,若验收合格,业主须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业主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可暂不办理入住手续,再次交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0天。 提示: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 三、纠纷处理 及时索赔或解约。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及时采取行动,有的还天真地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对开发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销权或索赔权。 (1)对于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理由中断和延长的期限),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 通俗地讲,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2)赔偿损失: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地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开发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效 . 除了要交购房费和房产证费之外,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其他费用,一般只是代收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基金是必须交的,现在基本是属于办理房产证的条件之一,可以列入房产证的费用里。
回答:2007-01-03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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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有机会再向您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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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的挨刀[大师]
一般契税交契税所,维修基金交房产局,开发商收的也有,但开发商私扣问题也发生过,最好到房产局问问再交不迟。物业费交物业公司,一般最少半年交,半年以上不住会退30%的物业费。但要申请

参考资料:这个够长的,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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