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1-11
个体营业执照:要办工商营业执照。办理过后在办税务登记证。工商执照办理大概需要主要的几个:1,身份证,要是你是当地户口就不麻烦。不是当地户口那就要原籍开个证明。2,租房协议。3,房东要是私人的要房屋的产权证。只是复印件。要是公家的房子还有商场,就不需要这些。一般是在你开店的一个月期限里办理这些手续。详细介绍:第一,持本人身份证(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持职业状况证明)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并准备相关登记材料;
第三,申请登记注册;
第四,领取营业执照。
需要的证件有: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个体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3)经营场所证明;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个人合伙协议(个人合伙的个体工商户提交);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提交指定(委托)书;
(7)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有关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费用:
1、设立登记注册费20元;
2、变更登记注册费10元;
3、补发执照正本工本费10元,副本工本费3元;
4、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3元;
5、换照登记注册费20元。
6、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
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
,每份3元。
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所得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可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残疾人,逐项填列《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书》(残疾、孤老人员、烈属专用),将签署街道、乡镇残联、民政部门签署意见的减免税申请书一式三份报主管税务机关,内容完整、资料真实,并提供
民政局、残联核发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的有效证件(烈属需提供街道、乡、镇或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与烈属关系的证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6-15
 办理营业执照的程序简介:

  1、查重名,查询是否有重名的企业(汉语拼音相同也算重名);

  2、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明一定是真实的,因税务部门要上门核查后才办理购发票手续),虚假的办公地址一是税务部门不售发票,二是第二年工商年检要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提交全体股东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照片;

  4、有实物或非实物无形资产评估的要经有关部门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5、提交《企业章程》等;将注册资金存入工商部门指事银行;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计证等;

  7、到公安部门备案的机构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国、地税代码章;

  8、拿到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到地工商所报到;

  10、拿到营业执照后在提定的期限内到区县国税局办理国税登记(七天内再到国税所报到),

  最好同时办理IC卡(760元)或网上申报(200元)手续)和购买发票的手续;

  11、拿到营业执照后在提定的期限内到区且地税局办理地税登记(七天内再到地税所报到)

  如果需要服务业发票,最好同时办理购票手续(一般情况下税务人员要上门核查后才批),申请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

  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有: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个体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3)经营场所证明;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个人合伙协议(个人合伙的个体工商户提交);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提交指定(委托)书;

  (7)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3个回答  2009-03-30
你去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就是了。相关从业人员先到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每人七十元左右),拿到健康证后去卫生局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150元左右)。办好卫生许可证后带上卫生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材料、合同、照片到当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140元左右),办好营业执照后三十天内到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100元左右),这样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9-04-10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提交设立登记材料规范如下: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一寸相片;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扩展资料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费用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⒈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⒉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二、内资企业登记费(含私营企业)

⒈ 企业注册登记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千万元(含1千万元)以下按0.8‰收取,超过1千万元以上,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

2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费 300元。

⒊ 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 50元。

4 .企业变更登记费(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非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100元。

5 .“三改”企业变更登记费 50元。[备注:企业三改后注册资金总量不超过原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资金之和的,不得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部份按规定标准收取 企业 国家计委计价费(1998)1077号]

参考资料来源:

第5个回答  2006-10-07
带着你的身份证(包含复印件),如果你不是当地居民,可能还需要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到管辖你个体经营场所的工商所(局)办理工商执照,并领取相关材料,一般都会有工作流程和所需材料的说明.工商办理完后,然后再带着执照等相关材料,到税务局办理税务证,发票等.
虽然有点烦琐,但是到那里问以下就明白了.建议自己去办,虽然麻烦,但是你能了解很多东西.祝你成功!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