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只要平了就可以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4

请问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只要平了就可以吗?

平了?应该可以了吧;一般企业的现金流量表计算出的现金净流量与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数-期初数结果相等;这是一般没有现金等价物的情况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为什么finance cost 与interst payable 混用?

看这两个里包含哪些方面了吧,如果只是指利息支出,没有其它财务费用的话,就混用了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现金流量表编制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一、几个专案的现金流量分类
专案的现金流量分类是指某一现金收支对应归属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还是筹资活动及其再细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应当按照其概念进行划分,但有些交易或事项则不易划分。另外某些现金收支可能具有多类现金流量的特征,所属类别需要根据特定情况加以确定。例如,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由于很难区分缴纳的是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税,还是投资或筹资活动产生的所得税,通常将其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因此,企业应当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于某些现金收支专案或特殊专案,应当根据特定情况和性质进行划分,并一贯性地遵循这一划分标准。以下几个具体专案在实践中可能遇到,有的准则未明确其分类,会计人员可根据经济活动的实质和重要性等原则进行分类,并遵循一致性原则。
(一)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从银行存款本身的来源看,既有经营活动带来的,也有筹资和投资活动带采的,因此,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与三种活动都有关联;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看,它不符合筹资或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定义。笔者认为,对该专案的归属应考虑重要性原则,如果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金额不大,则将其全部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其金额较大且银行存款主要来源于某单一活动,则应将其归类为该类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金额较大且各类活动产生的银行存款额相差不多,可将其按适当比例分别归为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企业往来资金中经营性与筹资性的界限
在会计实务中,向其他非金融企业的拆借资金一般都未列入长(短)期投资或长(短)期借款中,而是隐藏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中。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遵循以下原则:
①集团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均应当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因为这样有利于母公司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企业向其他企业借入的资金,如果金额较大,引起企业的债务规模及构成发生较大变化的,企业可以将借入资金与偿还资金当作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借入的资金金额较小,或者企业与关联单位、关系客户的资金往来比较频繁,会导致企业有时是债务人,有时是债权人,企业应将借入资金与偿还资金当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③如果拆出资金要收取利息,并且收取的利息比较大,可以将拆出资金、收回资金和利息当作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除此之外应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代扣职工的个人所得税
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专案填列的税费必须由企业来承担,而代扣职工的个人所得税不是由企业承担。企业代扣代缴行为与企业不代扣代缴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所以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能列入“支付的各项税费”专案,而应列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专案。
二、如何正确理解现金流量表中的几个专案
(一)现金流量附表中“存货的减少(减:增加)”正确理解应该为“经营性存货的减少(减:增加)”。所以,企业在填列该专案的,应将非经营性的存货扣除,主要是扣除存货中对外投资、用于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接受投资、非货币交易等的部分。
(二)现金流量附表中“财务费用”正确理解应该为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相关的财务费用。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若尚未支付,已在预提和待摊费用中作了调整,若已支付,本身就应在计算净利润时予以扣除,因此财务费用专案中调整的只是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相关的内容。
(三)现金流量附表中“累计折旧”正确理解应该为填列的是当年计提的折旧,不是根据累计折旧科目年初数额和年末数额的差额计算。累计折旧科目增加的数额不一定是本期计提的累计折旧(如果当期有出售、投资、非货币交易的固定资产等就会使累计折旧的数额变化),因此在这个专案中填列的数额应根据本期累计折旧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虽然计入制造费用的累计折旧本期不一定全部影响净利润(产品未销售的就不影响净利润),但计入制造费用的累计折旧也要加上。因为对于不影响净利润的累计折旧虽然在本专案中加回了,但是在“存货的增加”一项中将其又扣除了,这样并不会多计或者少计现金流量。
三、如何快速编制和测算现金流量表专案
我国要求企业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但在现行的会计电算化和账务处理条件下,直接编制现金流量表工作量很大。但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在一定条件下还是能利用公式快速编制和测算现金流量表专案的。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本思路是:利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料,辅以少量的辅助记录和明细表,通过专案间关系的分析,得出填列各专案的计算公式,勿需编制调整分录。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能使编表者摆脱对企业全年经济业务进行逐笔的过程性分析,提高编表的效率。但使用公式法也有一些条件的要求,主要有:
(一)编表者必须对企业的经济业务比较熟悉,对该单位会计科目的使用口径、经济业务引起的资金运动特征十分了解,能准确确定各专案适用的计算公式。
(二)对资产负债表中的一些专案如“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提费用”、“财务费用”、“存货”、“累计折旧”等所包含的非经营性内容的金额作注释说明,以便在填列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时直接加以剔除。总之,对资产负债表中含有“混合”内容的专案要予以特别关注。
(三)考虑到损益表中,对“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是以其最后的结果“其他业务利润”来反映的。所以,编制损益表时,可对“其他业务利润”按“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的明细专案加以说明。
(四)准备好少数明细表。如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工资及福利费用分配明细表。这些明细表并不给企业增加额外的工作量,即便不编现金流量表,也是要编制明细表的,因为它们可为快速编制现金流量表提供资料。
(五)做好必要的辅助记录。如年末补提的坏账准备金,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以及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大部分专案等,这些辅助记录可减轻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工作量。
现就工业企业现金流量表较复杂的两个专案进行公式表述:
①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适用税率-销售折扣与折让+其他业务收入×增值税适用税率+(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当前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②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直接法)=本期购入存货×适用的增值税率+委托加工材料加工费×适用的增值税率+(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而减少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对外投资、非货币 *** 易、债务重组等减少的存货及税金。
③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间接法)=[主营业务成本-人工费用-折旧(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消耗的物料)]×适用的增值税率+(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适用的增值税率+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的消耗的物料×适用的增值税率+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而减少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对外投资、接受投资、非货币交易等对存货的影响。

如何准确快速的编制现金流量表?

在用友里面,启用现金流量功能,在UFO报表里面写公式,每月自动生成现金流量表,基本上不会有错误。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如何考虑坏账准备

在现金流量表的正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本期减少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本期减少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本期增加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特殊调整业务。然而在实务操作中,公式中的应收账款有时取自科目余额,有时又取自资产负债表中的专案余额,在两种不同情况下应对坏账准备的计提、转回、核销和收回加以区别对待。 一、原因分析及公式调整 应收账款取值科目余额时,公式中的假设前提是“应收账款”科目余额的减少会增加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 ⑴当坏账准备相关业务不影响现金流量的增减变动时,只要不影响“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就不必进行调整,反之则调整; ⑵当坏账准备相关业务引起现金流量的增减变动时,若同时也影响“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则应考虑两方面影响的相互抵消作用,若不影响则有必要进行调整。应收账款取值报表专案余额时同理。具体分析如下: ⒈应收账款取值科目余额而非报表中的专案余额 此时,本期计提或转回多提的坏账准备既不影响现金流量变动,也不影响“应收账款”科目余额,故不需调整;本期核销的坏账不影响现金流量变动,但会使“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减少,故作减项调整;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会产生现金流入,但不影响“应收账款”科目余额,故作加项调整,于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科目余额本期减少额+应收票据本期减少额+预收账款本期增加额+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本期核销的坏账±其他特殊调整业务。 ⒉应收账款取值报表专案余额(即应收账款净额) 此时,本期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现金流量变动但会使应收账款净额减少,故作减项调整;本期转回多提的坏账准备不影响现金流量变动,但会使应收账款净额增加,故作为加项调整;本期核销的坏账既不影响现金流量的增减变化,也不影响应收账款净额,不需要调整;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会产生现金流入,同时使应收账款净额减少,两方面影响相抵(应收账款净额的减少对应了事实上的现金流入,实现了公式中的假设前提),也不需要调整。于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报表专案余额本期减少额+应收票据本期减少额+预收账款本期增加额+本期转回多提的坏账准备-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其他特殊调整业务。 二、结论及案例说明 从表面看,两种情况下对坏账准备的处理正好相反,第一种情况下只调整坏账准备的核销和收回,第二种情况下则只调整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但实际上两种处理方法的结果是一样的,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甲公司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500万元,销项税发生额为765万元,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年初数为700万元,年末数为660万元,应收票据年初数为120万元,年末数为150万元,预收账款年初数为89万元,年末数为66万元。本年不带息应收票据贴现息为5万元,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35万元,年末余额为72万元,本年收回上年已核销的坏账4万元。

现金流量表按照什么原则进行编制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分类反映原则。
2、总额反映与净额反映灵活运用原则。
3、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4、外币现金流量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5、重要性原则。

1、如题所述,编制现金流量表,一般应予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计算填制;
2、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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