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7
子女在境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是可以享受个税专项抵扣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应当将变更或更正的性质、内容和原因等在变更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从减轻纳税人办事流程的政策方向上,应尽量减少备案,而采取增加企业信誉的制度。
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
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