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1
唐代集议制形成的积极意义:
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厂皇权。
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
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
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唐代政事堂宰相集议制度,就是众宰相在政事堂共同商讨军国大事,消除分歧,统一意见,而后上奏取旨,颁下执行的制度。
唐初设政事堂于门下省。
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原仅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是当然宰相。
其后,皇帝又以他官参加政事堂会议,称为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以后逐渐统一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亦为宰相。
唐中宗即位后,移政事堂于中书省。
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改政事堂名为中书门下。
但其后仍有称为中书政事堂或中书都堂。
后晋时,又曾改名为政事厅。
政事堂后分列五房: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分理众事,供职者称为堂后官都是吏员,地位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