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威远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31
四川省威远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威远县人事局、威远县广播电视局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名威远县广播电视台(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威远县广播电视台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威远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兼广播电视我制作),共4名(男、女各2名)。
三、对象范围
2009年至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2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四、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已在接受审查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岗位条件
1、荧屏形象气质佳;
2、有较强的阅读、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考核水平达国家一级乙等;
3、熟悉计算机应用,能较好的完成广播电视我制作工作;
4、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二)报名时间:2010年9月14日至9月21日止
(三)报名地点及所需资料:
报名地点设在:
1、威远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联系人:叶新联系电话:0832-8240893
2、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刘文盛联系电话:13458571127
3、四川师范大学电影电视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彭冰娜联系电话:15308005412
4、四川音乐学院传播艺术系办公楼311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219069269
有意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毕业生出示毕业院校学历(学籍)证明)原件,并交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毕业生出示毕业院校学历(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本人简历(5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报考人员在面试时需提供2分钟近期主持播音的视频资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可开考。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0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内容
考试分为面试(初试、复试)和笔试,总分100分。其中:面试占60%,笔试占40%。
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复试结束后,根据招考岗位数与面试复试人数1:2的比例(男、女分开计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人员。
面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形象气质、播音主持水平、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和工作能力。
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公文写作、事业单位知识等;《专业知识》的考试范围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专业”所设的专业课知识。
(四)成绩计算
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6:4的比例加权后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如所有进入笔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根据应聘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上报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资格。
八、聘用
审核确认并上报审批后的拟聘任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到县人事局办理完善相关手续(2011年毕业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开展工作,待取得毕业证书后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空额,按考生面试笔试成绩依次进入体检后递补。
拟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4年(含一年试用期)。
九、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参考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开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威远县人事局0832-8240893威远县纪委监察局0832-8222187)
未尽事宜,由威远县人事局、威远县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威远县人事局威远县广播电视局
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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