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3
一规定两守则中一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规定中的内容有很多,现摘取其中部分内容如下:

粮油仓储单位的责任

一、粮油仓储单位是安全储粮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储粮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储粮的各项规定、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仓储管理与安全储粮规章制度、隐患台账和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责任分工,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按照要求检测储藏粮情、排查处置隐患,及时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情况,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粮油仓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储粮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储粮工作(含外租仓储粮,下同)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储粮岗位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储粮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储粮培训计划;

(四)保证安全储粮设施和设备齐全完好,保证安全储粮必要的资金投入;

(五)督促和检查本单位安全储粮工作,落实经常性储藏粮情监测分析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储粮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储粮安全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异常粮情处置方案;

(七)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粮油储存事故,并指挥本单位事故处置。

三、粮油仓储单位分管仓储工作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储粮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建立健全粮油仓储管理制度,督促和检查各项仓储管理制度的落实;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订粮油仓储管理具体工作方案,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定期组织开展储粮安全检查和储藏粮情分析,研究制订异常情况干预处置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督促、协调整治储粮安全隐患;

(五)组织检查粮油出入库质量和管理情况,对出入库粮油的质量和工作的规范性负责;

(六)审批通风、熏蒸等重要仓储作业方案,对通风、熏蒸等作业方案的合理性和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七)组织制定科学储粮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的粮油储藏技术;

(八)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粮油储存事故,协调促进事故的处置和调查。

四、粮油仓储单位的仓储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储粮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储粮安全检查和储藏粮情分析,建立储粮安全隐患台账并跟踪整治;

(二)提出储粮安全隐患处置方案,及时报分管仓储工作负责人审批;

(三)对库存粮油储存的安全性和仓储管理基础工作的规范性负责;

(四)对出入库组织的周密性、各环节工作的合规性、任务完成的实效性负责;

(五)对通风、熏蒸等工作布置及报告单审批的及时性和合理性负责,对通风、熏蒸工作指导和督促的及时性和合理性负责;

(六)对发现的储粮安全隐患和发生的粮油储存事故要及时报告分管仓储工作负责人协调解决,及时处置储粮安全隐患和粮油储存事故,并查明原因;

(七)积极组织保管人员进行或者参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其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水平;

(八)提出科学储粮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的粮油储藏技术。

五、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保管员是所管仓廒(罐)粮油储存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做好所管仓廒(罐)的粮油保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粮油入仓(罐)前,检验责任仓廒(罐)及相关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可用;

(二)粮油入仓(罐)时,配合入粮(油)作业及时进行整理,使入仓(罐)粮油达到储存安全的要求;

(三)粮油入仓(罐)后,及时建立粮油保管账,准确填写责任仓廒(罐)的账、卡、簿,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粮油储存期间,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日常检查,密切关注储藏粮情变化,发现储粮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置,隐患处置方案经批准后配合落实;

(五)每次检查和作业完成后,及时、如实填写"工作日志";

(六)积极参与储粮技术研究及应用相关活动。

六、粮油质量检验结果关系储粮安全状况,粮油仓储单位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人员应当对粮油入库、储存期间的质量检验结果负责。

七、仓储设施、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等对储粮安全有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粮油仓储单位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对确保仓储设施和机械、电气设备功能完好及日常维护负责。

八、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中细化安全储粮责任,并对内部相关岗位人员履行安全储粮具体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形成和落实奖惩激励机制。
一法四规的全称是什么?
“一法四规”(又称“一法四令”)没有所谓的全称,它指的是“反洗钱”领域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指的是一项法律和四个规定。具体如下:

【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四规(四令)】

1、《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 1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 2 号。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3、《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经2007年6月8日第1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 2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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