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与刑部的关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18
大理寺与刑部在古代中国的司法体系中,共同构成了一个相互制约和监督的机制。大理寺主要负责审理中央百官及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并对刑部移送的死刑和疑难案件进行复核或重新审判。而刑部则主要负责审定朝廷法律,复核各地和大理寺送来的案件,包括审定大理寺判处仗刑以上的案件。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刑部对大理寺的审判有异议,它有权将案件发回重审,但这一权力最终还是在皇帝手中。大理寺和刑部之间的这种相互制约关系,确保了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在审理重大案件时,大理寺、刑部以及御史台会组成“三司”共同审理,这种制度称为“三司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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