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小区禁养猫养狗,已养的需自行处理,物业是不是管太宽了?

网友“大敏是只胖兔纸”微博发帖,标题是《合理吗?还自行处理?》微博附了一张图,是萧山一小区的物业通知,通知上写着:为了维护本小区的舒适、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应广大业主要求,本小区禁止饲养猫、狗等宠物。已有饲养的业主请在15日内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者后果自负。落款是杭州中广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梅花楼物业服务中心,发通知时间为3月22日。

第1个回答  2017-03-26
我看到,规定说,要控制50分贝的狗吠声。难道,要毒哑那条狗才可以?

小区,严格意义上是共同生活的地方。在家养狗养猫,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人行为了。除非你永远不遛狗,永远不让它出门,永远不让它叫。话说回头,如果一条狗不叫了,那它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无可否认的是,养狗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休息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啊。公共卫生也是公民基本权利啊。在两者出现矛盾的时候,小区偏向选择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我认为可取。

一条狗,在一个小区里,你可能会原谅它随地大小便,毕竟只有一条。但十条呢?二十条呢?一条狗🐶可能叫起来不足50分贝,但,半夜入睡时叫两声,你是不是想打人。

如果不能保证主人及时清走狗狗的垃圾,那么这样一刀切的方法虽然简单粗暴,但这也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保证小区干净整洁是他们的责任,维护小区安全和谐是他们的任务。而世界上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那么经过很多人的投诉之后,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可以理解的。x

小区是公共地方,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如果,那些主人,那些住户真的可以做到,自己的狗狗不被投诉,不会随地大小便,不会吓到小朋友,我认为在小区里养的。但是这样实在是太难。所以,懂得放弃,适当取舍,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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