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晋官制:西汉之内史职权简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1
汉晋官制中的内史,源自周代,秦汉时期沿袭其名,西汉时期扮演着京师最高行政长官的重要角色。内史的权力与职责历经变迁,从军事到政务管理,每一步都见证了历史的烙印。

起初,刘邦攻秦时,内史作为军事职务,主要职责是率军征战,与行政机构中的内史大相径庭。汉高祖九年,内史制度回归秦制,管辖关中三郡(京兆、左冯翊、右扶风),官秩二千石,高于郡守,设有副职丞和内史丞,官秩分别为六百石。到了汉景帝时期,内史一分为二,左内史和右内史的地位同样崇高。

内史的职权繁多,包括统兵征战、审核公文物资、监督马牛饲料与马匹交易、在汉初仅限于审核而不审理案件,直到文帝时期才获得司法权。他们还负有向皇帝谏言修订律法、推动农事、征收赋税、建设和维护水利工程、筹备皇帝巡行活动,以及任免百石以下小吏等重要职责。特别要注意的是,内史的管辖范围不包括陵县,陵县归太常寺管理。

随着历史的推进,内史辖县也有所调整,如渭城县改名新城县,随后并入长安,河上、中地、渭南等郡被取消,内史直辖区域扩展至多个县邑。同时,为了安置帝后陵寝,汉高祖时期设立了多个陵邑,如万年县、长陵邑等,这些陵邑在后来的年代逐渐归入太常寺管辖。

内史的属官体系也颇为丰富,如卒史和掾吏分别负责不同事务的管理,而右内史(京兆尹)和左内史(左扶风)则各有其独特的属官,如长安市令、长安厨令等,各司其职,共同维护京师秩序。

通过这些变迁,我们可以看到内史在西汉官制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其在国家治理中的关键作用。从军事指挥到行政管理,内史的职责不断演变,反映出汉代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调整,以及对地方管理精细化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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