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郁闷啊,我租了个房子是带电器的,刚住进来几天时间电视机就坏了,我打电话叫她过来维修,一直都没维修,然后一个月不到冰箱坏了,叫房东过来就说忙,没时间,后来好不容易来了找人维修,结果坏的严重,她不想修了,说划不来,不如买新的,结果又是过去了好几天,我联系她,她说她忙,要是我着急用就自己去买。你们说我怎么办?我们签的合同上写明了如果设施坏了房东有及时维修的责任。现在她就是不管了,不想出这个钱。想让我自己想办法,等于我住进来快两个月,就看了三天电视,快一个月没冰箱用,夏天卖的东西都坏了,我可以打官司搬家,然后还得叫房东赔偿我么?但是我的时间和精力。怎么办好呢?
我本来是说了要不我自己来修理,房东还担心我人为损坏,要自己过来看,我就一直等着,然后要不要我自己买新的,说房租减50块一个月,我真是晕死。我不同意,如果要自己买我当初就不租她的了,就是看她电器齐全。我买了电器以后我没有用啊走的时候,我还得搬,都不知道往哪里搬,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