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期的州和郡有什么区别?品级有什么差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6
在唐朝这个辉煌的朝代,国家行政体系采取了道、州、县三级管理模式,监察区的划分起初依据山川地貌,划分为十道,包括关内、河东等,后来扩展至十五道,如察官的职责,既包括考察官员的善恶,也关注户口、赋役、农桑、社会秩序以及人才选拔等多方面。巡察使、按察使等官员担任重要角色,他们不仅监察所属州县,还涉及节度使制度,节度使在边境和内地都有设立,掌管军政、民政、财政和监察大权,与巡察系统的官员共享同一套属官体系,如判官、掌书记、推官等。

州府作为行政单位,与隋唐时期的郡并行,州的地位与郡相当,不再是原来的监察区域,刺史的权力类似于太守。唐朝时期,全国共有三百多个州,相当于今天的地级行政区,其中大州设立了都督府,与治所州府可能是合署办公,形成上下级的统属关系。京师所在的州被称为府,府尹是其最高长官。此外,安西和北庭都护府则是特殊行政区,负责边疆的军事和管理。


县作为基层行政单位,隋唐后统称为县令。在这些县的周边,草市逐渐兴起,它们兴起于交通要道、交易频繁的地点,形成了固定的农村市场,商铺林立,不仅是交易场所,也是当地经济和生活的重要支柱。


唐朝的州郡制度与监察体系的紧密结合,体现了当时社会管理的精细与完备,而基层的县和草市则为社会运转提供了坚实的基石,共同构建了这个时代的行政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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