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道行政法案例分析题的分析

[案例分析]工商局干部余某,由于收受贿赂,被所在单位
给予了记大过一次的行政处分。余某怀疑工商局局长金某在借
故“整他”(因为在不久前的全局民意测验中,余某对金某投了
不信任票),故要求金某减轻对他的处分,结果遭到拒绝。为
此,两人发生扭打,后经区公安分局认定,两人均受到轻微伤。
但事后,余某向区公安分局出示了一张市医院的复诊结果,表
明自己受到的是轻伤(但复诊结果上却没有加盖医院的公章)。
区公安分局因此对余、金两人作出处理决定,认为:金某身为
领导干部借故对其工作人员余某进行打击报复,且将余某打成
轻伤,因有正当防卫情节,故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
行政处罚;余某虽先动手打人,但其受到轻伤,故决定免于行
政处罚。金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
撤销复议决定,并要求区公安分局重新作出处理。结果,区公
安分局重新作出决定:维持对余某的行政处罚;维持对金某行
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将对金某200元的罚款改为150元。
问:1,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是否正确?2,区公安分局重新作
出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

第1个回答  2019-07-15
1,正确啊,因为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有一个依据是余某受轻伤,但相应证据去却是无公章的书证,所以证据并不确凿,因此可以做出全撤、部分撤或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行政行为。
2、不正确,被撤销并责令重作时,被申请人不得基于同一事实和利有作出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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