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哪些政府机构(例:詹事府、宗人府、大理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9-05-08
清朝部门机构职能
1、内阁——皇太极时,先建立了文馆,后改为内国史、内秘书、内弘文院。内阁就是由“内三院”发展而成。顺治十五年(1658)正式称内阁,
2、军机处——也是最高中枢机构。
3、府——顺天府,管辖大兴县和宛平县;詹事府,为皇子或皇帝服务;宗人府,主管皇族、宗族的事务,包括满、蒙八旗的事务;内务府,负责皇城、皇庄、园子(指三海、畅春园和后来的圆明园、热河离宫)的物资调度、人事升迁、以及禁军、宦官、宫女等;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掌国家的官吏、财政、教育、军事、司法、建筑等行政事务。
4、寺——太常寺。管理坛庙祭祀的机构;光禄寺,掌典礼祭祀宴席供应之政令;太仆寺,掌牧马之政令;鸿胪寺 掌朝会宾客“赞相礼仪”的机构;大理寺,在清朝是负责案件复核工作的“慎刑”机构。
5、院——都察院,掌监察,整肃纪纲,并参与九卿议大政事,因参与处理重大刑事案件,与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理藩院,掌管少数民族的机构;翰林院,储备人才之所;太医院。研究和供应医药的机构。
6、监——国子监。最高的教育机关,实是大学堂;钦天监。观察天象制定历法的机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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