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道刑法案例,关于14岁生日当天犯罪延续到第二天的,谢谢(要理由)

甲想杀其同学乙、丙,甲利用其十四周岁生日为借口邀请乙、丙去其家里聚餐。生日当天乙丙欣然前往,他们玩的很high。午夜11点30分甲做了宵夜 投放大量毒药端过去要乙、丙吃。乙丙讽刺道 你做的饭肯定难吃 我们才不吃呢。甲很生气 离开家去大街上喝闷酒。 第二天凌晨0点10分乙、丙饿了 就把宵夜吃了 于是两人都被毒死。则甲
A故意杀人既遂 B故意杀人未遂 C投放危险物质罪 D不是犯罪
fighers99 ,为什么不满十四周岁的实施该行为也是犯罪呢?不是不满14周岁的都不构成犯罪吗

第1个回答  2009-05-13
高级经理回答的很全面,但我扣个字眼,就是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该行为也是犯罪,只是有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问题。
第2个回答  2009-05-13
A
① 14岁以下是绝对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实足年龄,应以日计算,即从过了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该年龄界限是绝对的,没有任何灵活性。
③ 本案中,毒死人的事件发生在甲生日第二天0点10分,故意杀人以被害人死亡为既遂,甲对被害人死亡持故意,应该负刑事责任。
④ 由于投毒是针对特定人,没有危害到公共安全,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不选C。
第3个回答  2009-05-13
A.甲有犯罪故意,也着手实施了投放毒药的行为。虽然当时没有发生预想的结果。但是他明知会有这种结果的发生,但放任了这种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刑法上故意犯罪。
甲只是针对特定的对象投毒,投毒并未危及其他不特定人的生命。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只有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犯罪结果才属于未遂。因此,本案属于即遂。
因为在甲着手实施犯罪时虽然未满十四周岁,但他放任这一结果一直持续到满十四周岁。因此D不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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