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联合用药的原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联合用药指征:
1 不明原因的严重感染。
2 混合感染。
3 难治性感染。
4 需长时间用药的感染。
5 为了增强疗效。
6 为了减轻不良反应。
抗生素分类:
A 繁殖期杀菌药:β-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头霉素类,硫霉素类等),万古霉素类。
B 静止期杀菌药:氨基甙类,喹诺酮类,杆菌肽类,多粘菌素。
C 快速抑菌药: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红霉素),四环素类,林可霉素类。
D 慢效抑菌药:磺胺类,环丝氨酸。

联合用药的相互作用:
A+B=协同,即作用加强。
A+C=拮抗,即效果降低。
B+D=协同或无关。
C+D=累加,即作用互补。
A+D=累加或无关。
C+B=累加或协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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