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全译》隐公元年原文、注释和翻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9-12

《左传全译》隐公元年原文、注释和翻译如下:

【原文】

元年春,王周正月①。不书即位,摄也②。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③,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书爵④。曰仪父,贵之也。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夏四月,费伯⑤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

【注释】

①元年: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王周正月:即周历正月。②不书:指《春秋》不记载。书,记载。摄:摄政,即代理国君处理政事。③公:指鲁隐公。邾:曹姓,子爵国。仪父:邾国国君,名克。蔑:鲁国地名(在今山东泗水县东)。

④未王命:指邾子尚未正式受周王室的册命。爵:爵位。⑤费伯:鲁国大夫。城郎:在郎地筑城。郎,鲁国邑名(在今山东鱼台县旧治东北)。

【译文】

鲁隐公元年春天,周历正月。《春秋》没有记载隐公即位,是因为只是)摄政。

三月,隐公和邾仪父在蔑地会盟,邾仪父就是邾子克。由于邾仪父尚未正式受周王的册命,所以《春秋》没有记载他的爵位。称他为仪父,是尊重他。隐公摄政想要向邾国求得友好,所以举行了蔑地的盟会。

夏季四月,费伯率领军队在郎地方筑城。《春秋》没有记载,是由于不是奉鲁隐公的命令。

【原文】

初,郑武公娶于申①,曰武姜②,生庄公及共叔段③。庄公寤生④,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⑤。爱共叔段⑥,欲立之,亟请于武公⑦,公弗许⑧。

及庄公即位⑨,为之请制⑩。公曰:“制,岩邑也⑪,虢叔死焉⑫,佗邑唯命⑬。”请京⑭,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⑮。祭仲曰⑯:“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⑰。先王之制⑱,大都不过参国之一⑲;中,五之一⑳;小,九之一。今京不度㉑,非制也㉒,君将不堪㉓”。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㉔?”对曰:“姜氏何厌之有㉕!不如早为之所㉖,无使滋蔓㉗。蔓,难图也㉘;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㉙?”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㉚”。

【注释】

①郑武公:名掘突,郑桓公之子,郑国第二君,在位二十七年。娶于申:从申国娶妻,即娶申侯之女为妻。申,春秋时国名,姜姓侯爵,在今河南南阳县,后为楚所灭。②武姜:郑武公之妻。“武”表示丈夫武公的谥(shì事)号;“姜”表示母家为姜姓。当时习惯这样称呼诸侯或大夫的妻子。

③庄公:即郑庄公,名寤生,郑国第三君,在位四十三年。④寤(wù误)生:逆生,倒生,即生产时脚先见,又叫难产。寤,同“牾”,逆,不顺,即倒着。⑤遂恶之:从此就厌恶他。⑥共(ɡōng恭)叔段:郑庄公的同母弟,他在兄弟中年龄最小,故称叔段。后来段失败出奔共(国名,在今河南辉县),故又称共叔段。

⑦亟(qì器):屡次,多次。请于武公:向武公请求立共叔段为太子。⑧弗:不,否定副词。 ⑨即位:古代把天子或诸侯开始就职称“即位”。⑩为之请制:替共叔段请求制地为封邑。制,郑国邑名,又叫虎牢(在今河南汜水县西北),原为东虢国的故址。⑪岩邑:险要的城邑。⑫虢(ɡuó)叔:东虢国的国君。

⑬佗:同“他”。唯命:“唯命是从”的省略,即听从他的命令。⑭京:郑国邑名(在今河南荥阳县东南)。⑮谓之京城大叔:称他为京城太叔。大,同“太”。⑯祭(zhài)仲:郑国大夫,字足。⑰雉:量词,古代城墙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百雉:即三百丈。害:祸害。

⑱制:制度。⑲大都不过参国之一:大城的面积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参,同“三”。国,国都。参国之一,即国都的三分之一。⑳五之一:即五分之一。㉑不度:不合先王的法度。㉒非制也:不是先王的制度,即违背了先王规定的制度。㉓不堪:受不了。控制不住。㉔焉辟害:怎能避免这个祸害?焉,疑问代词,怎么,怎能。辟,同“避”。

㉕何厌之有:即“有何厌”,有什么满足的。厌,满足。㉖为之所:安排他个地方,即给他安置个地方。㉗无使滋蔓:不要让他滋长蔓延。滋蔓,滋长蔓延。㉘难图:难谋,难治,这里有没法对付的意思。㉙犹:尚且。㉚自毙:自我灭亡。毙,倒下去。子:您,古时候对人的敬称。

【译文】

当初,郑武公娶了申国国君的女儿为妻,称做武姜,生了庄公和共叔段。庄公生的时候难产,惊吓了姜氏,所以取名叫“寤生”,因此便厌恶他而偏爱共叔段,打算立段做太子,屡次向武公请求,武公没有应许。

到了庄公做郑国国君的时候,姜氏替共叔段请求制地做封邑。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从前东虢的国君就死在那里,如果要别的地方我都唯命是从。”于是,姜氏又替段请求京地做封邑,庄公就叫共叔段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

祭仲对庄公说:“都城超过了三百丈,便是国家的祸害。先王规定的制度,大城的面积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能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过九分之一。现在京地的城不合法度,违背了先王既定的制度,您将会控制不了”。

庄公说:“姜氏要这样,我怎能避开这个祸害呢?”祭仲答道:“姜氏有什么满足的!不如早点给他安排个地方,不要让他滋长蔓延。蔓延开来就难对付了;蔓延的野草尚且还不易除掉,何况是您宠爱的弟弟呢!”庄公说:“他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自我灭亡,你暂且等着瞧吧”。

【原文】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①。公子吕曰②:“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③?欲与大叔,臣请事之④;若弗与,则请除之⑤,无生民心⑥。”公曰:“无庸,将自及⑦。”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⑧,至于廪延⑨。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⑩。”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⑪。”大叔完聚⑫,缮甲兵⑬,具卒乘⑭,将袭郑⑮。

夫人将启之⑯。公闻其期⑰,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⑱。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⑲。五月辛丑⑳,大叔出奔共㉑。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㉒。

遂寘姜氏于城颍㉓,而誓之曰㉔:“不及黄泉,无相见也。㉕”既而悔之㉖。

【注释】

①西鄙、北鄙:西边和北边的边邑。鄙,边邑。贰于己:两属于自己,即一方面属于郑庄公,一方面又属于共叔段自己。贰,两属,属二主,即受两重管辖。②公子吕:郑国大夫,字子封。③国不堪贰:一个国家不能容两个君主,即国家受不了人民有两属之心。战国以前,臣和国君对话时,不能直接称“汝”(你),要按国君的身份称“君”。

④事:侍事。⑤除:除掉。⑥无生民心:不要使人民生他心。⑦将自及:将会自作自受,即将会自取祸殃。⑧收贰以为己邑:把二属的西鄙、北鄙两个边邑收为自己所有。⑨至于廪延:到达了廪延,即扩张到廪延地方。廪延,郑国邑名(在今河南延津县北)。⑩厚:指土地广大。得众:得到百姓的拥护,即收得民心。

⑪不义:指对国君不义。不暱(nì逆):指对兄长不亲。暱,亲近。崩,崩溃,垮台。⑫完聚:完治城廓聚集百姓。完,指修好城廓。⑬缮甲兵:修整了盔甲和武器。缮,修理,制造。甲,戎衣、铠甲。兵,兵器,武器。⑭具卒乘(shènɡ):准备了步兵和战车。具,准备,具备。卒,步兵。乘,兵车,战车。

⑮袭郑:偷袭郑国的国都。⑯夫人:指武姜。启之:为共叔段开城门,作内应。有把“启之”解为开导共叔段,即内应。后说亦通。⑰期:指共叔段袭郑作乱的日期。⑱帅:同“率”,带领。乘,犹辆,古代兵车一乘配备兵士七十五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二百乘,共配备兵士一万五千人。

⑲公伐诸鄢:郑庄公攻打鄢地,即庄公在鄙地攻打共叔段。诸,“至于”的合音词。之,是代词。于,是介词。⑳辛丑:五月二十三日。古人以天干(甲乙丙…)、地支(子丑寅…)相匹配纪日。

㉑出奔共:逃奔到共国去。共,伯爵国,后为卫国的邑。奔,逃奔,逃跑。㉒谓之郑志:认为是郑伯的本心。难之:犹言史官记载之事有为难之处。㉓寘:同“置”,放置,安排,这里有放逐幽禁之意。城颍:郑国邑名(在今河南临颍县西北)。㉔誓之:向姜氏发誓。㉕黄泉:地下的泉水,这里指墓穴。无相见:不再见面。㉖之:指置姜氏于城颍和发誓的事。

【译文】

不久,太叔段命令原属于郑庄公管辖的西边和北边两个边邑二属于自己。公子吕对庄公说:“一个国家不能容两个君主,您将怎样处置这件事情呢?如果打算把郑国交给太叔,就请您允许我侍奉他;如果不给,那就请您趁早除掉他,不要使郑国人民生二心。”庄公说:“用不着,他将会自作自受的”。

太叔段又把二属的两个边邑收为自己所有,一直扩张到廪延。公子吕说:“可以动手除掉他了,地方占多了就会得到百姓的拥护。”庄公说:“他身为臣子对君不义,作为弟弟对兄长不亲,即使地方占得多也比然崩溃。”太叔段修好了城廓聚集了百姓,修整了盔甲和武器,准备了步兵和战车,将要偷袭郑国的国都。

姜氏准备替他开城门做内应。庄公听到了共叔段袭郑作乱的日期,便说:“可以动手除掉他了!”于是,派公子吕带领战车二百乘去攻打京邑。京邑的人反叛了太叔段,太叔段逃到鄢地,庄公又攻打鄢地。

五月二十三那天,太叔段逃奔到共国去了。《春秋》记载说:“郑伯在鄢地战胜了段。”段不像弟弟的样子,所以不说弟字,像两个国的国君打仗,所以叫克;把庄公称为郑伯,讽刺他对弟弟失去教诲;认为是郑庄公的本心,不说出奔,是因为史官下笔有为难的地方。

郑庄公便把姜氏安置到城颍,并向她发誓说:“不到黄泉,不再和你相见。”可是,过后他又懊悔不该那样做。

【原文】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①,闻之,有献于公②,公赐之食③,食舍肉④。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⑤,皆尝小人之食矣⑥,未尝君之羹⑦,请以遗之⑧。”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⑨!”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⑩?”公语之故,且告之悔⑪。

对曰:“君何患焉⑫?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⑬,其谁曰不然?⑭”公从之。公入而赋⑮:“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⑯!”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⑰!”遂为母子如初⑱。

君子曰⑲:“颍考叔,纯孝也⑳,爱其母,施及庄公㉑。《诗》㉒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㉓。’其是之谓乎㉔”?

【注释】

①颍考叔:郑国大夫。颍谷:郑国边邑名(在今河南登封县西南)。封人:管理疆界的官。②献:献礼。于公:向郑庄公。③赐之食:赏赐给他食物,即留颍考叔吃饭。④食舍肉:吃饭时把肉放在旁边不吃。⑤小人:颍考叔自己谦称。⑥皆尝小人之食矣:小人的食物她都尝过了。尝,原指辨别滋味,这里指吃。

⑦羹:有汁的肉。⑧请以遗(wèi味)之:请把肉羹赠送给她。之,指颍考叔之母。⑨尔:你。繄(yī):语助词,常用在句首。⑩敢:表示谦敬的副词。何谓:等于说“谓何”,说的是什么?⑪语之故:把原因告诉了他。⑫何患:等于说“患何”,即忧愁什么?

⑬阙:同“掘”,挖。及泉:到了地下泉水。隧(suì):隧道,地道。这里作动词用,有挖隧道之意。⑭其谁曰不然:谁说不是这样呢?⑮入:指进入隧道。赋:吟咏,这里指赋诗。⑯融融:和乐自得的样子。

⑰泄泄:舒畅愉快的样子。⑱如初:跟当初一样。⑲君子:作者的假托,《左传》中习惯用的发表评论的一种方式。⑳纯:纯粹的,专一的。㉑施(yì)延,扩展,有“扩大影响”的意思。㉒《诗》:指《诗经·大雅·既醉》篇。㉓孝子不匮(kuì),永锡(cì)尔类:孝子的孝道是没有穷尽的,永远把它给予你(指孝子)。㉔其是之谓乎:大概说的是这种情况吧。

【雪鸿径亭补注】

❶注释⑰泄泄:泄,多音字,在此读音为yì。

❷注释㉓孝子不匮(kuì),永锡尔类:锡,通假字,在此读cì,通“赐”,给予的意思。

【译文】

那时,颍考叔正在颍谷做管理疆界的官,听到了这件事情,就送礼给庄公。庄公留他吃饭。他吃饭时故意把肉放在旁边不吃。庄公问他什么缘故,颍考叔答道:“小人家中有老母,小人的食物她都尝过,可是没有尝过君王的肉羹,请允许我把肉羹留给他。”庄公说:“你有母亲可孝敬,偏我就没有”!

颍考叔说:“小人冒昧问一下,君王说的是什么意思?”庄公把原因告诉了他,并说自己心里很后悔。颍考叔说:“君王忧愁什么!若是掘地见水,在地道中相见,谁能说这样做不是‘黄泉相见’呢?”庄公就按他的话做了。庄公进入地道时赋诗道:“隧道之中,快乐呀融和!”姜氏走出地道也赋诗道:“隧道之外,快乐呀舒畅!”从此母子的关系便和以前一样了。

史官评论道:“颍考叔是个纯粹的孝子,爱他的母亲,扩展到了郑庄公身上。《诗经》说:‘孝子的孝道是没有穷尽的,永久把孝道给予孝子。’大概说的就是颍考叔这种情况吧”?

【原文】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①。缓,且子氏未薨,故名②。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③。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④。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⑤。豫凶事⑥,非礼也。八月,纪人伐夷⑦。夷不告,故不书。有蜚⑧。不为灾,亦不书。

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⑨。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⑩。冬十月庚申⑪,改葬惠公。公弗临⑫,故不书。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大子少,葬故有阙⑬,是以改葬。卫侯来会葬⑭。不见公,亦不书。

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⑮。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⑯。请师于邾,邾子使私于公子豫⑰。豫请往,公弗许,遂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⑱。不书,非公命也。新作南门⑲,不书,亦非公命也。十二月,祭伯来⑳,非王命也。众父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㉑。

【注释】

①宰咺(xuān喧):周王室大臣。杜预注:“宰,官;咺,名也。”归:同“馈”,赠送。赗(fènɡ俸):送给丧家助葬之物,即用财物帮助人办丧事。②缓:晚了。杜预注:“惠公葬在春秋前,故曰缓也。”子氏,即仲子。名:指直书宰咺的名字。按:天子的卿大夫不宜书名,而此称宰咺,是因为仲子未死而助其丧的缘故。

③七月:历经七个月时间。同轨:犹言诸侯。杜预注:“言同轨,以别四夷之国。”④同盟:指同盟的诸侯。同位:指官位相同的。逾月:超过一个月。外姻:指姻亲。⑤不及尸:没有赶上下葬。吊生:向生者吊丧。丧,指葬后返回祖庙哭哀,即葬后的安神礼。

⑥豫凶事:豫赠凶事之物,即未死而赠助丧物。豫,通“预”,事先。杜预注:“仲子在而来赠,故曰豫凶事。”⑦纪:国名,姜姓,故城在今山东寿光县南。夷:国名(在今山东即墨县西)。⑧蜚(fěi匪):古书上记载的草虫,今叫蜚盘虫,又叫香娘子,专食稻花的害虫。⑨季年:末年,晚年。黄:宋国邑名(在今河南民权县东)。

⑩宿:国名,风姓,故地在今山东东平县东南。⑪十月庚申:十月十四日。⑫不临:不临丧哭泣,即不敢到场为丧主。杜预注:“以桓为天子,故隐公让而不敢为丧主。”⑬阙:缺失,不完备。⑭会葬:参加葬礼。⑮公孙滑:共叔段之子。⑯以:率领,统率。《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凡师,能左右之曰以。”王师:周天子的军队。虢(ɡuó国)师:虢国的军队。

当时郑庄公为周平王卿士,西虢公又与郑庄公同仕王朝,故郑庄公可借周天子之军和虢国之军攻打卫国。卫南鄙:卫国南部边境。⑰私:私下。公子豫:鲁国大夫。私于公子豫,即私下向公子豫商量“请师”之事。⑱翼:郑国地名(在今山东费县西南)。⑲新作:新造。南门:鲁国的南门。⑳祭伯:周王卿士。祭,国;畿内国名(在今河南郑州市东北)。

杜预注:“祭伯,诸侯为王卿士者。祭,国;伯,爵也。”㉑众父:公子益师的字,鲁孝公之子。小敛:把衣衾加在死者之尸上交小敛。把死者之尸入棺叫大敛。按:大夫卒而国君亲视小敛是当时之礼,春秋时鲁国相继都执行此礼。而隐公不行此礼,可能自己认为是摄政,谦让不以国君自居。日:指众父死亡的日子。

【译文】

秋季七月,周天子派宰咺来鲁国赠送惠公、仲子的送葬物品。惠公死去已久,送晚了。而仲子还没有死,所以《春秋》直书宰咺的名字。天子死后历七个月下葬,诸侯全部参加葬礼。

诸侯死五个月同盟的诸侯参加葬礼,大夫死历三个月官位相同的参加葬礼,士死过一个月姻亲参加葬礼。赠送死者东西没有赶上下葬,向生者吊唁没有赶上葬后哭丧。人没有死而先赠送丧物,是不合于礼的。

八月,纪国人攻打夷国。夷国没有报告鲁国,所以《春秋》不加以记载。发现蜚盘虫,没有成灾,《春秋》也不加以记载。惠公末年,在黄地打败了宋国军队。隐公即位而向宋国要求媾和。九月,和宋国人在宿国结盟,两国开始通好。

冬季十月十四日,改葬惠公。隐公没有以丧主身分到场哭丧,所以《春秋》不加以记载。惠公死的时候遇上宋国出动军队,太子年幼,葬礼不完备,因此改葬。卫侯来参加葬礼,没有见到隐公,《春秋》也不加以记载。

郑国共叔段叛乱的时候,公孙滑逃亡到卫国。卫国人为他攻打郑国,占领了廪延。郑国人率领周天子的军队、虢国的军队攻打卫国的南部边境。郑国又向邾国请求出兵,邾子派人私下和公子豫商量出兵的事。公子豫请求出兵,鲁隐公不答应,他自己就走了。公子豫和邾人、郑人在翼地会盟。《春秋》不记载此事,因为不是隐公的命令。

鲁国新造南门,《春秋》不加以记载,也因为不是隐公的命令。十二月,祭伯来鲁国,不是奉周天子的命令。众父死,隐公没有参加小敛,所以《春秋》没有记载死亡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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