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权力非常大的按察使,为什么却隶属于封疆大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2-26
因为清朝当时的官员制度是相互制约啊,所以才会出现权力非常大的按察使却隶属于封疆大吏这种情况。
第2个回答  2020-12-25
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当时统治者为了把权力均衡掉,从而让自己的权利不受到任何的损害等等。
第3个回答  2020-12-26
封疆大史都是有靠山的,并且权利也比较大,虽然按察使职位低于巡抚,但还是隶属封疆大史!
第4个回答  2020-11-16

按察使作为一种职官出现在唐朝,唐代按察使主巡查。宋代按察使分路按察刑狱,职能由行政监察延伸到司法按劾领域。元代改按察使为肃政廉访使,进一步加强其监察职能,同时大大扩展了其他职能。

明代按察使为行省主官,分管司法。清代按察使仍主管司法,但逐渐沦为督抚的属官,职责日渐庞杂。清末新政中改按察使为提法使,实现司法审判与司法新行政的分立,促进了提法使职掌的单一化。而随着清朝的灭亡,按察使制度随之消亡。

唐朝首创按察使

唐朝在地方上,一招山川走势划分螺杆监察区域,称方镇道。道的数目随时间推移逐渐增多;到唐后期时,全国被划分为了四十余道。每道设置观察使,并带有节度使、都团练使或都防御使等兼衔。

观察使虽仍时使职,实际上已经成为统领一道军政、民政、司法等大权的行政长官。有鉴于此,地方行政体制从州、县二级建制变为道、州、县三级建制。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察,贪念改天再贞观初开始派遣巡察使、安抚使、存抚使等职官巡查天下。

唐睿宗景云二年,“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开元二年,曰十道按察使采访处置使,至四年罢,八年复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视州县,十年又罢,十七年复置十道、京都、两畿按察使,二十年曰采访处置使,分十五道,天宝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观察处置使”。

由此可见,唐代按察使置废无常,名称多变,其功能重在监察地方官吏之优劣与社会之治乱,还没有司法之功能。

宋代按察使的变异

宋初沿唐制,地方行政机构分州、县两级。宋太宗至道三年,分全国为十五路,地方行政机构演变为路、州、县三级。路起初只是监察区,后来逐渐成为事实上的一级行政区。

一般情况下路的行政机构主要有四个监司,称为帅、漕、宪、仓。这些官员均由皇帝知己恩委派、帅就是安抚使,是路的高级行政长官,统辖军队,兼官民政。漕是转运使,掌管地方财政,但为了履行其本职,就有必要巡察辖区,稽考薄籍,举劾官吏,久而久之,转运使便成为事实上的大行政区的监司官。宪即提点刑狱公事,管刑狱‘仓即提举常平司,管赈灾救急。

宋代路的转运使肩负监察地方的职责,大体相当于其后元代行御史台的职责。到了明清时期,则在一定程度上是按察使振扬风纪职掌的肇始。而提点刑狱公事专管一路司法按劾,其职责与元、明、清三代按察使的主要司法职掌比较接近。

由此可见,宋代帅、漕、宪、仓四使的只能中行政监察、考核官吏、司法监察、审判等职能与后世按察使的职掌有较多相同或相近的部分,虽然宋代没有按察使这一职官,却又按察使职掌之实。

不过与宋同一时期的了设有按察诸道刑狱使,金国则的按察使为地方官制中常设的定制官,分管一路的刑狱。

元代的按察使,则是提刑按察司,从字面上可以理解其基本职能为司法审判,之后有又了司法监察、行政监察的职能,可以说是位不高但权很重,之后又改为肃政廉访使司,使其行政监察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工作重点从司法监察向行政监督方向转移。

按察使政治地位攀上顶峰的明代

较之前代,明朝地方行政机构最大的变化是废除了元朝行省制度,设立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别掌管行政、司法和军事。

明代按察使地位尊崇,在行省中与布政使、指挥使并列为省主官,三者互不统属,各自独立行使职权,直接对皇帝负责,受皇帝直接领导。与此前各代相比较,明代按察使在地方行政体系中的地位达到巅峰。

明代的按察使刑名司法。司法审判与司法监察是本职工作,对行政官员的监察与考核是其工作重点。但各省都、布。按三司鼎立的制度,虽然能防止地方权力扩大,但又不免酿成运转不灵的弊端,于是明中叶有派监察御史或部院大臣出任总督、巡抚、巡按各差,凌驾于三司之上。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较之前后各代,明代按察使在中国地方官制史商达到空前绝后的最高位置。

清朝按察使的职责

清承明制,各省也设按察使,秩正三品。仅从官制规定上看,清代按察使的职掌与明代相差无几,但较之明代,清代按察使在省级行政中的地位大大降低,逐渐沦为督抚的属官。

明代按察使保留了宋代提刑使的某些残余痕迹,被认为是一省的正式长官,有权定期朝见皇帝,受皇帝委派,直接对皇帝负责;而明代督抚却是皇帝临时派出的特派员,对各省布政使、按察使并不能直接辖制。

清代康熙废除藩、臬两司定期朝觐的制度,乾隆以后,督抚成为固定封疆大吏,变为正式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而藩、臬便失去了行政上的独立性,降为督、抚的属员了。

在清代,按察使是一省之中督抚之下最重要的官员之一,职司刑名,一省有关司法无所不管,此外还对全省司道以下官员行使行政监督权,统管全省驿传事务,在每三年举行一次的科举乡试中担任监试官,职掌繁杂,难于兼顾。

同时,按察使还经常要接受皇帝和督抚的差委,承办册封越南国王、提供军事后勤的服务、管理铜矿开采冶炼与铜钱铸造事务、主持江河抢险、代表皇帝祭祀名山大川等临时性公务。管得相当多,但问题是还要向督抚负责,权力完全不如明代。

换言之,在清代,按察使相当于省纪委书记、省高院院长,省检察院院长、交通厅厅长、偶然还要兼职,可他头顶上还有省长(巡抚),还有总督。完全没有明代那么风光,直接对皇帝负责,乃是一省之主官,真正封疆大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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