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恢复专利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专利权终止后权利恢复申请:
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不可抗力无庸赘述,正当理由是指专利权人穷尽了所有可能办法仍不能按期申请,本案中,乔某完全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申请,故其主张不属于正当理由。
第2个回答  2019-04-06

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并补缴年费以及滞纳金和恢复费,可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除非是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会有一线希望。

扩展资料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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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自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写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对专利的无效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局在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3)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二、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还能恢复专利权吗?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另外,实用新型专利最多保护10年,2002年申请的实用新型恢复权利意义不大,因此科易网小编建议专利人可以在原专利申请的基础上加以技术改进后,再申请新的专利予以保护。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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