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诗歌文化传媒公司 想拟一份与艺术团签约的合同 应该怎么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4-18
演出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剧院(简称甲方)
乙方: 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投资及运作交响史画《情海天涯》全球首演,及随后双方合作国内外演出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大型演出项目名称:交响史画《情海天涯》
大型演出项目及庆典宴会时间:
2011年10月10日晚 19:00—20:30
2011年10月10日晚 20:30—21:30
大型演出项目地点: 广场
故宫大型演出项目场次: 场(全球10场)
故宫大型演出项目性质:商业演出,全部为赠票
甲方权益和义务
交响史画《情海天涯》是由甲乙双方投资制作完成,甲方具有使用权。
本次全球首演由甲方作为主办方与故宫博物签订共同主办协议书,并共同申请文化部及向北京公安局申报演出许可等有关报批程序。乙方为全球巡演合作单位。甲方与乙方共同申请文化部演出立项批复文件,演出许可等有关报批程序。
甲方负责本次首演期间节目制作、编导、排练、宣传、首演,演职人员的邀请签约等和费用支付。
甲方负责在首演期间,在故宫召开两次以上新闻发布会,一次书画笔会。在故宫首演之前节目、舞蹈摄制工作,公安、消防、医务、首演、当晚宴会等费用,向故宫博物院及其它部门支付费用工作及协调。
甲方负责邀请中央电视台、CNC新华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媒体进行直播和录播工作。
甲方全权负责使用乙方为本次全球首演活动支付的有关所需费用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不需向乙方报请,审核,交付清单。查看等事宜)
甲方为回报乙方对本次全球首演资金投入,同意本次全球首演,乙方在招商工作中所得商品实物,赞助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协调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招商赞助回报条例按甲乙双方商定内容为准,只选一家企业为独家赞助商和符合本次活动的相关企业作为战略合作伙伴,赞助回报条例内容附后)
甲方为回报乙方对本次全球首演资金投入,甲方将本次首演席位860席位票中,将345席位票赠给乙方(其中有5张贵宾票),有乙方邀请人员参加。其余席位票由中国歌剧舞剧院和故宫博物院使用。甲方负责三方按照比例均匀分配本次演出及宴会前后席位。
甲方为回报乙方对本次全球首演资金投入,同意在今后国内外演出中,去除演出和运作等费用,纯利润的70%归乙方,纯利润的30%归甲方。以及今后围绕本演出项目的一切商业开发所得,均按乙方占有70%,甲方占有30%,进行利润分配,税费部分各自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办理。今后对演出项目所进行的演出节目的修改、包装、项目营运亏损所需费用均按30%由甲方支付,70%由乙方支付执行。
在首演与巡演过程中,为了回馈独家赞助商和符合本次活动的战略合作伙伴企业,甲方在开始演出前和中间休息(演出与宴会转换)期间为合作企业编排部份适合现场气氛的企业文化宣传节目。
乙方权益和义务
、 交响史画《情海天涯》是由甲乙双方投资制作完成,乙方具有使用权。乙方同意投资本次全球首演,有关所需费用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并按照约定,保证资金准时到位。
、 乙方作为本次全球首演协办单位,有权五位领导成为故宫全球首演组委会领导成员,全程参与本次全球首演及其它活动,并了解工作进度,协助甲方工作。,
、 乙方独家对本次全球首演进行招商工作,只选择一家有实力的企业作为独家赞助商和符合本次活动的相关企业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并保证其企业合法真实性。(由甲方开具授权乙方独家招商文件)
、 乙方招商所得实物和赞助收入归乙方所有,其所得税等由乙方向国家税收部门交付。
、 乙方与本次首演独家赞助商或战略合作伙伴签署协议,按照甲乙双方商定赞助条例内容执行。
、 乙方在本次全球首演活动中可以拍摄,在故宫、钓鱼台、人民大会堂开新闻发布会、记者采访、活动讨论会、排演、纪实记录、首演等花絮,但只作为资料收藏,巡演宣传播出,如有其它用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 乙方可以就首演活动期间开赞助企业或者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签字新闻发布会、节目排练。首演无偿提供饮品,并保证安全和承担饮品使用责任。
、 乙方协助甲方对节目单设计,可以邀请著名画家参与为节目单作画,节目单中有独家赞助商或战略合作伙伴二页广告宣传,及鸣谢有关支持单位,节目单费用由乙方支付。
、 乙方派人参加活动,需遵守有关演出和活动场所有关规定,其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 乙方同意所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使用。甲方独家授权乙方《情海天涯》是甲方全球巡演的合作伙伴,乙方全面负责巡演招商赞助工作。在今后国内外演出中,乙方作为巡演的全程主办单位,甲乙双方协商联手推动,演出去除演出和运作费用,纯利润30%归甲方,纯利润的70%归乙方,以及今后围绕本演出项目的一切商业开发所得收入和产品,均按甲方占有30%,乙方占有70%进行利润分配和物品分配,税费各自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办理,今后本演出项目进一步修改和包装所需费用,均按甲方支付30%,乙方支付70%执行。
付款方式及账号
、 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次全球首演费用50%,即人民币 万元整。
、 第二次支付:在本次全球首演前三个月(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
、 第三次支付:在本次全球首演前一个月(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
、 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九、今后国内外演出市场计划和知识产权
1、 甲乙双方共同打造“情海天涯”之旅游文化品牌,计划国内外演出第一年为50场演出,第二年国内外演出80场,及以后随着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逐步增加演出场次,力争五年内达到500场,具体合作细节,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 鉴于甲方已同音乐作品创作人签署了音乐作品独家使用权协议,甲方同意乙方以后免费使用本次首演所产生的演出名称:交响史画《情海天涯》和映像资料、照片、音乐、节目单进行国内外演出市场运作和宣传,商业开发之用,甲乙双方所进行的一切商业开发,由此而派生的知识产权,归甲乙方双方共同所拥有,甲乙双方各占有50%版权。
十、违约责任
、 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共同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协商,如乙方没有按三次约定时间支付本次首演费用给甲方,甲方将视为乙方自动退出本次全球首演和今后演出市场运作,先前支付给甲方费用不再退还,并赔偿甲方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 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不按照本协议规定条款退出本次全球首演,退还乙方给予甲方的前期费用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另外赔偿乙方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 如发生自然灾害、战争、政令、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次首演活动取消,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延期或改地进行全球首演。
、 特殊约定:如遇特殊原因本次活动不能在预先场地举行,将改为在新东方广场进行全球首演,在条件许可时在原场地补演一场。
十一、本次大型演出项目合作协议书时效期为五年(自2011年 月 日到2016年 月 日)合作协议到期前,甲乙双方协商参照国家合同法规定,办理续签手续事宜。
十二、本合同协议书未经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作协议书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赞助条例回报方案
二、 大型节目交响史画《情海天涯》节目情况说明
甲方: 舞剧院 乙方: 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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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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