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拿到银行做了按揭贷款,银行要求做了他项权证,房和证还给我们了,能不能再拿这房产证再去贷款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8-14
楼主您好
按照您现在房屋的进度,算是比较正常的。
合同上写的开发商交房后360天内办理房产证,主要原因如下:开发商可以交房时开始,开发商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此时开发商才开始给各个业主办理房产证。另外写的时间长,也是开发商避免自己违约,而且交房时代收的费用,开发商在不违约的情况下,自行支配的时间也会长一些。
此时办理房产证有两种方式:1、业主自行办理,2、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全款客户才能选择自行办理(找开发商要齐资料便可以自行缴税办理了),贷款客户只能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因为办理按揭贷款是以购买的此套房屋作为抵押物申请的贷款,贷款过程中,由开发商提供的担保,即开发商需要保证您的房产证办妥后,要送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这样才能保证银行的利益。
正常材料齐全情况下,房产证一个月基本是可以办妥的,但为什么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里写的是360天(最长的我见过写3年的), 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整体的速度都会慢些,原因如下:1、开发商是分批办理的,也就是凑够一定的数量,他们再去统一办理,当然如果您要着急,给具体办事人员一些加急费,让他单独给您跑,那也就会快些。2、交房时,开发商会代收您的契税及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这个钱,开发商也可以作为周转用,一人几万,数额也不小,开发商也可以用一段时间。当然这里面对于客户,有风险比如开发商这些钱周转不灵,那就会导致后期房产证办理。但作为买家,客户很难监管开发商资金使用,开发商毕竟承诺的是360天内办妥,时间未到,您是没有办法过问,开发商资金使用情况的。您只能保留好代收的收据。
2、您可以了解下您当地银行对于贷款房屋房产证的处理情况。市场上一般是两种1、银行直接押房产证,等客户还完钱后再将房产证归还客户2、银行将房产证做完抵押登记后,收取他项权利证明,将房产证还给产权人(上面盖了抵押登记的章)。等客户还完贷款,再将他项权利证明,归还客户,由客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因为第一种方式,给客户有挂失重办房产证的风险,所以现在银行一般都是采用第二种方式。
综上,您现在的情况还算是比较正常,把现在手上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入住的资料全部保管好。另外就是把开发商代收的收据保管好,等房产证下来时,一定记得去换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的正式发票。银行已经放款了,那您贷款部分的购房发票开发商应该也已经给您了,这个你看下是否有?下个月正常还款,那就是您的义务了。还有交房时,开发商跟您应该还做了个面积补差的交接书,如果是你还补交了款项,那部分款项的发票也应该有。
购房合同正本副本、购房发票、契税、公维、物业交接书、权属转移登记表、测绘图这些是办理房产的基本材料,开发商那应该都有的,您也可以跟他们确认下材料,了解下房产证办理的进度,主要是代缴的费用是否已经缴纳什么时候缴纳。
还有就是房屋也有保质期的,现在装修及使用的过程中,多留心,有问题的地方及时去找开发商维修,过了保质期,再找他们维修就收费了。
如果开发商的信誉还算可以,您基本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如果开发商实力一般信誉也不好,唯一担心的就是:他们挪用代缴的费用,导致房产证延期或他们无力实际交付,到时要着急办房产证,就需要自己先垫付,再与开发商理论了。
基本就是以上这些了,不知道说清楚没?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给我留言。
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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