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7
清政府根据出国考察宪政的清宗室载泽、端方等五大臣的意见,于光绪三十三年(1906)下诏预备立宪。1907年又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在各省筹设谐议局。各地立宪派政治团体,发表宣言,鼓吹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并发起国会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颁布宪法,缩短预备立宪期限等。1908年,清政府又宣布9年后实行立宪。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宣统三年(1911)皇族内阁成立,立宪派中不少人深感失望。辛亥武昌起义后,各省立宪派,遂脱离清政府,投向革命阵营。端方(1861-1911),满洲正白旗人,托忒克氏,字午桥。历任巡抚、总督。1911年率军入川镇压保路运动,在资州(今资中)被起义新军杀死。
20世纪初,清末立宪派的主要政治活动有:
(1)鼓吹君主立宪,以《新民丛报》为阵地,与资产阶级革命派论战,结果以失败告终。
(2)发起恳请清政府速开国会的请愿活动。1911年,“皇族内阁”成立,使其幻想化为泡影,由此立宪派内部开始分化,一部分开始倾向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