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 期间可以随时离职吗?

我是厂内的一名员工,我现在还没过试用期,我现在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我,我今天向领导提出离职,领导说要一个月以后才肯让我走,如果现在走的话之前压我一个月的工资就不给我,这样合理吗?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是对正式员工而言的吧 。我现在还不是正式员工。需要按照这个规定来执行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不同意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如果老板看你懂法,我相信也不会为难你,不过工作交接好也是你应该要做的事。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不合理,试用期也是要有工资发放的,国家有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可以找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此事。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需要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做好交接手续。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 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3个回答  2013-01-31
试用期员工随时可以离职,但公司任何时候都不能随意辞退员工,这时劳动法所保护的。另外,试用期张端也不能由企业随意定的,还有,公司必须与你签订合同。
有问题随时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4个回答  2013-01-31
不需要,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间,个人可以提出离职,如果该公司执意要做满一个月,可以动劳动局告他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