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发出存货的计价由先进先出法改为加权平均法,

不是会计估计的变更,那这种存货计价方法的改变是“会计政策的变更”吗?还是什么?

第1个回答  2013-07-01
是会计政策的变更。1年内最好不要更改,下年初可以考虑变更,但要在年报附注说明中予以恰当披露,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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