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要卖房,怎么办?

租房合同签的一年,当初签的时候房东说了,在这一年内不卖房子的,现在又把房子挂中介要卖,下面是我们签署的租房合同,请问他现在这种做法是不是违约?我是否能要求赔偿,赔偿多少?谢谢!主要是赔偿的问题,希望大侠帮帮忙!!

第1个回答  2013-07-12
让他去卖好了,他卖掉了,就要交给你三个月租金,这有什么不好?白送你3300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12
他挂着卖房子也没有说让你们搬家、这样吧你跟房东谈谈、这样侵犯了您的隐私权、照道理跟他谈谈赔偿吧
第3个回答  2021-01-18

第4个回答  2019-12-28
不影响租房效力。
租赁合同中有一个法律制度叫“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人有效,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可以对抗第三人,即使是该租赁物所有权人或享有其他物权的人也不例外。
在实务中,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一般有四个: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即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具备这四个条件的,即使买受人不知道该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仍然能够对抗该买受人。这里所说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指,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后,其设定在该租赁物上的租赁合同仍然存在,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无须另行订立租赁合同。
受让人在受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就与承租人产生了租赁合同关系,成为一个新的出租人,继承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要受该租赁合同的约束。如果出租人没有将所有权变动的事项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向原出租人支付的租金效力及于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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