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拦婚车要求清扫礼花,这么做对吗?

9月3日,河北衡水一酒店外,一名环卫大妈拦住婚车要求其将喷洒的礼花打扫干净,引发热议。

第1个回答  2022-09-06
结婚办喜事,并不是乱扔垃圾的理由。越是喜事越该喜办,要么自己清扫干净,要么付费让人帮忙,这才应该成为常态
一些人为此辩解。有人说,人家图个喜庆而已,结婚喷礼花也算是一种习俗,大喜的日子,环卫工人没必要太较真;还有人说,这难道不是环卫工的本职工作吗?给不给红包是人家的权利,给你,你得说谢谢,不给,也正常。我们并不清楚这名环卫大妈有没有索要红包,仅从新闻报道看,她只是要求喷花者自行清扫干净。
认为清扫垃圾是环卫工人本职工作,“马路上每天红白喜事多的是,难不成每天守着叫别人自己打扫干净,不打扫就拦车?”这种神逻辑貌似自洽,实则不堪一击。
要知道,大街上的垃圾,除了人们乱扔的东西,还有沙粒灰尘、树叶,汽车、行人带来的垃圾,风吹来的垃圾,垃圾桶溢出来的垃圾等等。这种人为地、大量地散落纸片,当属于给环卫工人额外增加了工作量。站在个人角度,认为结婚只喷一次花,环卫工人不应该如此较真;但设身处地站在环卫工人角度想一想,人家可能是隔三差五就要清扫接亲礼花的。刚扫干净的街道,很快又被弄脏,可能会增加多少负担?环卫大妈心生不快也实属正常。当然,遇到此类事情可以讲究方式方法,尽量避免坐地拦车这种有些偏激的行为。

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给别人添麻烦,这是最起码的公德。环卫工人工作不易,他们以及他们的劳动成果理应得到全社会尊重。结婚办喜事,并不是乱扔垃圾的理由。越是喜事越该喜办,要么自己清扫干净,要么付费让人帮忙,这才应该成为常态。无论是喜事的礼花碎片,还是果壳树叶,落在干净整洁的大街上,那就属于“垃圾”的范畴,我们如果想维护亮丽的生活环境,就不要为任何形式的乱扔垃圾撑腰。否则,等待你我的,就可能是“你扔我也扔”式的公地悲剧。
第2个回答  2022-09-06
人家图个喜庆而已,结婚喷礼花也算是一种习俗,大喜的日子,环卫工人没必要太较真;还有人说,这难道不是环卫工的本职工作吗?给不给红包是人家的权利,给你,你得说谢谢,不给,也正常。我们并不清楚这名环卫大妈有没有索要红包,仅从新闻报道看,她只是要求喷花者自行清扫干净。

认为清扫垃圾是环卫工人本职工作,“马路上每天红白喜事多的是,难不成每天守着叫别人自己打扫干净,不打扫就拦车?”这种神逻辑貌似自洽,实则不堪一击。要知道,大街上的垃圾,除了人们乱扔的东西,还有沙粒灰尘、树叶,汽车、行人带来的垃圾,风吹来的垃圾,垃圾桶溢出来的垃圾等等。这种人为地、大量地散落纸片,当属于给环卫工人额外增加了工作量。站在个人角度,认为结婚只喷一次花,环卫工人不应该如此较真;但设身处地站在环卫工人角度想一想,人家可能是隔三差五就要清扫接亲礼花的。刚扫干净的街道,很快又被弄脏,可能会增加多少负担?环卫大妈心生不快也实属正常。当然,遇到此类事情可以讲究方式方法,尽量避免坐地拦车这种有些偏激的行为。

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给别人添麻烦,这是最起码的公德。环卫工人工作不易,他们以及他们的劳动成果理应得到全社会尊重。结婚办喜事,并不是乱扔垃圾的理由。越是喜事越该喜办,要么自己清扫干净,要么付费让人帮忙,这才应该成为常态。无论是喜事的礼花碎片,还是果壳树叶,落在干净整洁的大街上,那就属于“垃圾”的范畴,我们如果想维护亮丽的生活环境,就不要为任何形式的乱扔垃圾撑腰。否则,等待你我的,就可能是“你扔我也扔”式的公地悲剧。
第3个回答  2022-09-06
人家图个喜庆而已,结婚喷礼花也算是一种习俗,大喜的日子,环卫工人没必要太较真;还有人说,这难道不是环卫工的本职工作吗,给不给红包是人家的权利,给你,你得说谢谢,不给,也正常。我们并不清楚这名环卫大妈有没有索要红包,仅从新闻报道看,她只是要求喷花者自行清扫干净。
认为清扫垃圾是环卫工人本职工作,“马路上每天红白喜事多的是,难不成每天守着叫别人自己打扫干净,不打扫就拦车?”这种神逻辑貌似自洽,实则不堪一击。要知道,大街上的垃圾,除了人们乱扔的东西,还有沙粒灰尘、树叶,汽车、行人带来的垃圾,风吹来的垃圾,垃圾桶溢出来的垃圾等等。这种人为地、大量地散落纸片,当属于给环卫工人额外增加了工作量。站在个人角度,认为结婚只喷一次花,环卫工人不应该如此较真;但设身处地站在环卫工人角度想一想,人家可能是隔三差五就要清扫接亲礼花的。刚扫干净的街道,很快又被弄脏,可能会增加多少负担?环卫大妈心生不快也实属正常。当然,遇到此类事情可以讲究方式方法,尽量避免坐地拦车这种有些偏激的行为。
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给别人添麻烦,这是最起码的公德。环卫工人工作不易,他们以及他们的劳动成果理应得到全社会尊重。结婚办喜事,并不是乱扔垃圾的理由。越是喜事越该喜办,要么自己清扫干净,要么付费让人帮忙,这才应该成为常态。无论是喜事的礼花碎片,还是果壳树叶,落在干净整洁的大街上,那就属于“垃圾”的范畴,我们如果想维护亮丽的生活环境,就不要为任何形式的乱扔垃圾撑腰。否则,等待你我的,就可能是“你扔我也扔”式的公地悲剧。
这样肯定是不对的,希望有更多的人认识到,珍惜别人的劳动果实!我们的城市才会越来越美好!
第4个回答  2022-09-06
婚礼放礼花、鞭炮等可以评价为民间习俗,但从市容角度理解,放礼花、鞭炮与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同;新人结婚礼花喷一地,环卫大妈坐地拦婚车,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社会需要关注与讨论的问题是,环卫大妈为何要坐地拦婚车?

环卫大妈为何要坐地拦婚车?
环卫大妈坐地拦婚车,其主要原因,或者问题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环卫大妈的报酬与付出劳动不成比例,从而认为清理礼花、鞭炮的碎片是额外劳动;二是,不及时清扫,市容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可能要对环卫大妈罚款。前述两个问题不仅反映了环卫工人的身份和待遇,而且与新“门前三包”内容存在实质联系。

在我国,环卫工人是从事环境卫生工作人员之一;长期以来,相关国家机关并没有给环卫工人的身份定位,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其待遇较低。不少国家,或者地区将承担公共卫生的环卫工人视为公职人员对待,问题是,国外的实践,或者经验在我国是否有法律根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环卫工人的身份为公职人员,在我国也有法律根据。

多数人谈到执行公务首先联想到的办公室内工作,或者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事实上包括体力劳动,否则,社会阶层的划分可能以劳动性质为标准。执行公务包括国家机关和承担公共服务的组织,例如,环卫所为事业编制;多数人的想法影响着环卫事业编制的安排,环卫所的事业编制为办公室内人员占有,而一线环卫工人不占事业编。

一线环卫工人不占事业编
《民法总则》颁布的同时,2017年,国务院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内容主要针对环境卫生管理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以及原“门前三包”重新规划。从各地环卫管理的实践分析,多数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的社会化服务并不符合《民法总则》的规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门前三包”重新进行了规划。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主要街道、广场和公共水域的环境卫生,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第二款规定,居住区、街巷等地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问题是,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岂能由城管代管呢?

《民法总则》规定了四个特别法人。其中,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意味着街道办事处倘若组织公司从事环境卫生工作,其组织形式为城镇合作经济组织法人;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意味着单位的组织形式可以设立为机关特别法人。一谈及社会化服务,多数人联想到的是社会资本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第5个回答  2022-09-06
新“门前三包”:新郎接亲放礼花,清扫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
婚礼放礼花、鞭炮等可以评价为民间习俗,但从市容角度理解,放礼花、鞭炮与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同;新人结婚礼花喷一地,环卫大妈坐地拦婚车,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社会需要关注与讨论的问题是,环卫大妈为何要坐地拦婚车?

环卫大妈为何要坐地拦婚车?
环卫大妈坐地拦婚车,其主要原因,或者问题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环卫大妈的报酬与付出劳动不成比例,从而认为清理礼花、鞭炮的碎片是额外劳动;二是,不及时清扫,市容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可能要对环卫大妈罚款。前述两个问题不仅反映了环卫工人的身份和待遇,而且与新“门前三包”内容存在实质联系。

在我国,环卫工人是从事环境卫生工作人员之一;长期以来,相关国家机关并没有给环卫工人的身份定位,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其待遇较低。不少国家,或者地区将承担公共卫生的环卫工人视为公职人员对待,问题是,国外的实践,或者经验在我国是否有法律根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环卫工人的身份为公职人员,在我国也有法律根据。

多数人谈到执行公务首先联想到的办公室内工作,或者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事实上包括体力劳动,否则,社会阶层的划分可能以劳动性质为标准。执行公务包括国家机关和承担公共服务的组织,例如,环卫所为事业编制;多数人的想法影响着环卫事业编制的安排,环卫所的事业编制为办公室内人员占有,而一线环卫工人不占事业编。

一线环卫工人不占事业编
《民法总则》颁布的同时,2017年,国务院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内容主要针对环境卫生管理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以及原“门前三包”重新规划。从各地环卫管理的实践分析,多数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的社会化服务并不符合《民法总则》的规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门前三包”重新进行了规划。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主要街道、广场和公共水域的环境卫生,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第二款规定,居住区、街巷等地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问题是,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岂能由城管代管呢?

《民法总则》规定了四个特别法人。其中,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意味着街道办事处倘若组织公司从事环境卫生工作,其组织形式为城镇合作经济组织法人;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意味着单位的组织形式可以设立为机关特别法人。一谈及社会化服务,多数人联想到的是社会资本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由社会企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不符,例如,环境卫生工作人员被殴打由社会企业提供服务,难以认定环卫工人执行公务。原环卫所改制,或者设立为机关特别法人不影响法人的性质;环卫所不能改制为由社会企业提供服务。同时,机关特别法人为独立法人,与城管也没有必然的联系,环卫所改制后也不宜由城管直接管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履行职务;尊重的前提之一为,解决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编制和待遇。社会不能因环卫工人从事的劳动不“体面”,从而否认他们不是执行公务;多数人称赞发达的国家的环境优美时,却不了解该国的环卫工人并不是普通的劳动者。

环卫工人并不是普通的劳动者
环卫大妈为何要坐地拦婚车?从法律层面理解,环卫工人并没有享受依法享受应有的待遇,例如,没有行政实践将殴打环卫工人作为妨害公务处理;从社会层面理解,社会中的多数人不尊重体力劳动者可能是主要原因,例如,结婚新人倘若了解大妈收入不高,包一个三、五十元的“红包”即可解决该矛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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