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题!急求答案! 谢谢啦!

1.某公司销往加拿大一批货物,合同规定用塑料袋包装,每件包装要求使用英、法两种文字的贴头(粘纸),但该公司改用了其他包装,并使用了英文贴头,加拿大公司提出索赔。我方公司是否应给予赔偿?

2.出口伊拉克一批商品,3-4月各装一批,即期L/C支付,合同中订有不可抗力条款。买方如期开来信用证,卖方正欲发货,获悉伊拉克爆发战争。卖方认为合同中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可以免除交货义务或延期履行,于是在四月份一起交出两批货,银行可否拒付?正确的处理方法应是怎样?

哪位朋友能帮忙分析下! 谢谢啦!!!

第1个回答  2008-06-15
1.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合同对象(标的),合同总值,交货条件,包装,装运期,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保险,支付条款等等

包装为主要条款不合要求是必须要给予赔偿的 。
唛头虽然不是主要条款,但只要出现在合同中,对交易双方就都产生约束。

2. 银行付款是本着单单相符 单证相符的原则。跟不可抗力没有什么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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