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3-30
根据《监察法释义第十条》的规定可以,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明确监察机关系统内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体制,用法律形式把这种国家监察体制的组织创新固定下来。 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二是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
第十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明确监察机关系统内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体制,用法律形式把这种国家监察体制的组织创新固定下来。 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二是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