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军事卫所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4

明朝时期,军事卫所制度是一种在全国各地军事要地设立卫所驻军的管理模式。每个卫所通常配置军队五千六百人,这些军队的组织结构包括从大到小的单位,如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和小旗。这些卫所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和兵部,战时接受征调,平时则返回卫所。军队的主要构成是世袭的军户,每户需派出一名正丁为兵,他们在卫所中进行轮换戍守和屯田,屯田所得用以支持军队和军官的需要。


然而,卫所制在明宣宗之后开始出现问题。军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逐渐下降,逃兵增多,导致军备逐渐衰落。为了应对这一困境,如在嘉靖年间,戚继光在浙江地区采取了招募民兵并进行训练的方式,以取代卫所兵的不足。这些民兵在明朝后期成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重要力量,如戚继光的戚家军,李如松的辽东铁骑,以及袁崇焕的关宁铁骑,他们在对抗倭寇等冲突中扮演了关键角色。


戚继光的军事著作《纪效新书》是这一时期的重要文献,撰于1560年,共18卷,后经他晚年修订为14卷。这部兵书内容丰富,涵盖了兵员选拔、训练方法、武器装备、阵法战术、军法以及行军营务等多个军事领域,充分体现了戚继光实战经验和军事智慧的结晶。


扩展资料

明代军事机关体制是经过几度调整变革然后才比较固定下来的。以中央军事领导机关来说,起义时期,朱元璋以都元帅身份自主行枢密院事,亲自指挥全盘军事,以后,改行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设大都督一人,名义上是“节制中外诸军事”,一切大小军政,包括军官任免、军队调遣、战役指挥、战略考虑等,都由都元帅决定,大都督府不过是主持后勤给养。军丁军户管理、考绩、马政等日常事务。大都督当然也要统军作战,但只能奉命进止,不许擅作主张。当时,朱元璋在行中书省内设户、礼等四部,独不设吏、兵二部,正说明人事和军事大权不容假借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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