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三年前协议离婚。协议上说的孩子归我抚养,现在我和孩子的准备把户口迁走,派出所同意,却要求要村委会和镇政府出证明才可以办理,去村委会申请,因为现在对方知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去给村长打了招呼,村委会怕他找麻烦,却说我的离婚协议不是法院的判决书。不与认可不给我出据证明。请问我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我可以凭离婚协议书要求村委会给我出据离婚证明吗?谢谢!
当地派出所说怕我们当地有可能是属于规划征地范围,怕是钻政策的空子假离婚,要求我去当地村委会,和镇政府。区征地办开据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规划征地范围的证明,开始我把申请写好了找村长。和镇政府,村长和镇政府也出据证明并盖了章的,但是区征地办说证明不应该单独出,应该盖在申请书上面,所以要求申请书要和证明要重新办过,但是现在村长说男方已经给他打过招呼了,想要回去孩子的抚养权,不同意把我孩子的户口同我迁在一起,说怕男方的人找他的麻烦,说单凭离婚协议书不给我盖章,除非我有法院的判决书才给我盖章,我单独迁出我的户口派出所也不同意办理,因为离婚协议书上面说的孩子归我抚养。我也找了镇政府的领导,镇政府的却推我去找司法局,我该怎么办呢,请问我是不是非得重新去法院拿到判决书过后才能要求村长出证明办理户口呢,派出所对我的离婚协议书都认可啊!村委会到底是那个部门在管理呢?村长不出据证明我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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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