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就是咨询一下 我在国土局上班两年半了 今天突然得到通知要把我开除 请问下我该如何解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3-11
一、如果你是公务员,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诉;具体方式,我未指导处理过,不清楚;

二、如果你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无编制人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参照下列情况,要求支付相应的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3-03-11
《劳动合同法》
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现象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应当说,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第二,没有正当理由。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圆满解决! 广州民商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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