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下议院的会议流程,要很详细啊,每个代表该怎么做,主席团该怎么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5-25
议事程序
和上议院一样,下议院同样在伦敦的西敏宫召开会议;不过相较之下,上议院议事厅的装潢富丽堂皇,而下议院议事厅的面积却要比上议院的小,而且装饰也要朴实得多。此外,上院以红色为主调,而下院则以绿色为主调。圣士提反礼拜堂原本是下院的议事厅,但1834年的一场大火将之烧毁,故现今的下院议事厅乃于礼拜堂原址重建而成。现时下院议事厅的设计,大抵上仿照原圣士提反礼拜堂之布局;议事厅两边各置有数排座椅,中轴的地方则腾出了一条通道。议长的座席位于中轴线的一端,在其座位正前方,则是下院之议事桌,而桌面在会议进行时会放上权杖。下院的执行秘书会坐在议事桌靠向议长的一方,以便在会议进行时向议长提供意见。议长议席右方的座椅,是执政党议员的议席,而左方的则由反对党议员占有。
在议事厅左、右两方座椅前的地毯上,各画有一条红线,而两条红线之间的距离大约等同于两把宝剑的长度。在昔日,议员辩论时是不可跨越红线的,因为两派议员一旦踏过红线范围,那就表示他们可以在该范围内决斗。至于各方红线后的第一排坐椅,通称为“前坐坐椅”,是政府官员与反对党主要领袖(即“前坐议员”)坐的位置。至于馀下的“后坐坐椅”则是其他国会议员(即“后坐议员”)所坐的地方。有趣的是,下院议事厅只有427个坐位,但议员总数却合共646人,并不能安置所有议员。因此,如果有议员迟到,而议事厅又满座的话,那他就只好站在议事厅的入口处,继续参与会议。现时下议院逢星期一至星期四都会在议事厅召开会议,但有时在星期五也会有会议;当国家遇上危机的时候,下院甚至会在假日召开会议。
自国会在1999年改革以后,下议院也会用西敏宫内西敏堂的一部份(即前“大委员会室”)作为会议场地。不过在西敏堂举行的会议,议题一般较不具争议性,而且多与党派的利益无关,至于任何都须要透过投票解决的会议,则一定要在议事厅内进行。现今每逢星期二、星期三和星期四,西敏堂都会召开会议,不过星期二与星期三的会议则因为横跨午饭时间,故会议又分作上、下午两段。另外,假如下院有其他会议同时进行的话,那西敏堂的会议通常都会取消。

下议院议事厅平面图。
下院的会议一般都向公众开放,但下院却可以投票的方式进行闭门会议(惟此情况自1950年以来仅发生过两次)。传统上,如果有议员希望会议闭门进行,他只须要提出“有不怀好意的陌生人在场”,那么下院议员就会进行简单的多数投票,以决定是否进行闭门会议。在昔日,由于下院与君主的关系并不如今日的和洽,所以议员往往便用此手段将会议保密。可是,由于此法则后来被人滥用,借意拖延或打断会议,所以这种简便的闭门会议程序终在1998年废除;自此以后,如果议员希望进行闭门会议,就要透过正式的动议程序达成。现时下院的辩论都由BBC负责以电台与电视广播,而会议过程正式纪录则是下院辩论的文字纪录。
由于下院的会议是向外开放的,所以会议遭人打断的事件时有发生。而最常见的则是示威者从楼座抛掷物件到议事厅内。至于示威者抛掷的物件可谓五花百门,当中计有宣传单张、粪肥、面粉以至于催泪气体等等。此外,下院议员亦曾经因故打断会议,当中较著名的事例,要算时任保守党下院议员夏舜霆在1976年一场激烈的辩论中夺取并挥舞权杖,以致会议被迫打断。不过,并不只有示威者和议员才会打断会议,历史上君主也曾使下院会议被打断。其中,在1642年的时候,英皇查理一世就曾率兵到下议院议事厅,以叛国罪的罪名捉拿5名属于反保皇党的下院议员。然而,查理一世的做法被后世视为严重损害议会的权力,而自此君主避免涉足于下院议事厅之举,亦成为一项传统。
国会每年都会召开国会开议大典,以象征新一年的国会正式召开。国会开议大典在上议院议事厅举行,君主届时会在两院议员齐集下,发表演说,勾划政府施政事宜。在仪式开幕时,身在上院供职的黑杖传令官会到下院议事厅宣召下院议员到上院议事厅。不过在他宣召前,下院议事厅大门会紧紧闭上,以象征下院议事不得外人干涉。这时,黑杖传令官会用他手上的黑杖敲打议事厅大门三次,接着大门就会为他而启。黑杖传令官进入议事厅后,就会即向一众下院议员宣告君主已经等候接见。下院议员然后就会移步上议院议事厅,以恭听一年一度的女皇致辞。不过,对于新芬党或支持废除帝制的下院议员而言,他们每年都会选择回避国会开议大典。
在下院辩论时,所有议员在发言前必先征得议长许可(如议长不在,则须征得副议长许可),而传统上,议长会梅花间竹地,让执政党和反对党的议员轮流发言。此外,首相、反对党领袖与其他党派的党魁在有多于一名议员要求发言的时候,都有权优先发言;而以往兼领枢密院顾问官头衔的人士也有优先发言权,但其权利已在1998年的改革中被废止。
议员在发言前,必先呼出主持会议者之称谓,而称谓则因应主持者的身份而异。惟称谓则离不开“议长先生”、“议长女士”、“副议长先生”和“副议长女士”这几个,而只有主持会议者才有权直接发言。传统上,议员与议员间并不会直接以名称称呼,而是以议员的选区作称呼;对一般的议员而言,称呼的法则为“某某选区的议员阁下”,至于对兼领枢密院顾问官衔的议员,称呼的法则为“某某选区的尊贵议员阁下”。在会议中,议长负起执行会议常规之责,并可对违反常规的议员加以警告或惩处。如果有人无视议长给予的指示,这将被视为严重破坏会议常规,并极可能被逐离下院议事厅。在情况严重失控下,议长更有权在无须投票的情况迳自宣布中止会议。

下议院议事厅以绿色为主调。
会议常规,下议院没有限制议员的辩论时间。惟若果有议员持续地作出沉闷而重复,与议题毫不相干的发言的话,那议长就有权终止其发言。尽管会议常规没有限下辩论时间,但党派之间其实经常就辩论的时限订下非正式的协议,他们透过提出“时间分配动议”(又称“断头台动议”),往往就可以使辩论提早结束。不过,议长有时却会对动议作出拒绝,以保护议会内少数派的发言权利。今时今日,下院在辩论前多会制定时间表动议,好让在各方的共识下,各项辩论都可以按时进行,自这种做法出现后,“断头台动议”现已日益罕见。
一场辩论完结,或遭提早结束的时候,所辩论的动议就会进入投票阶段。首先,议员会先进行口头表决,方法是由议长或副议长再次提出动议,然后再由众议员以口头回答“满意”(Aye)或“反对”(No)。口头表决完成后,会议主持者就会宣布结果。然而,若有任何一位议员对结果提出质疑,那就要进行书面投票(会议主持者若认为口头表决的结果十分清楚,那他就可以否决进行书面投票的要求)。一旦进行书面投票,议员就要前往位于议事厅外的“满意厅”或“反对厅”,才可作出投票。在那里,议员的名字会被执行秘书记录下来,而每一个厅亦分别有两名议员兼任计票员(Teller)。
面投票有结果后,计票员就会把结果告知会议主持者,再由会议主持者宣告结果。如果计票结果是一半一半的话,那就要由议长或副议长投下决定票。传统上,由于计票结果是一半一半,这代表动议没有得到明显多数人的支持,所以决定票一般都会投予反对的一方,以便动议或草桉得到更进一步的讨论。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投票结果仍有机会到最后维持打成平手,不过此情况却非常罕见,对上一次的同类事件更远在1993年7月发生。另外,按规定,下院投票时要有最少40名议员参与,若果投票人数低于40人的话,那投票就会被裁定无效。昔日,如果有议员在进行书面表决时,发现有人违反会议常规,而希望提出的话,那他就需要戴上帽子,以代表他未有参与场内的辩论。为了这种原因,下院曾放置了些可摺叠的大礼帽供议员使用。惟历经1998年的改革后,这种旧例已被废止。
即使有投票,投票的结果往往在投票前已大概猜得到,这是因为政党通常都会指示其党员应投什么票。在议会中,各党派都会委派一些议员兼任党鞭,以负责使同党派的议员依从所属政党的意愿投票。至于议员本身一般也不会违抗党鞭的指示,因为违反投票指示,随时会使他们失去将来在党内出任要职高位的机会。对于一些违反党指示投票的议员而言,他们更有机会在下次选举失去该党之官方候选人身份,更甚者更可能在投票完结后遭直接开除出党。另一方面,如果政府官员、初级部长或国会私人秘书违反党鞭的指示,那他们也有可能会失去这份兼领差事。因此,尽管“后坐叛乱”时有发生,但大抵而言,国会议员的独立性是低的。当然,如果投票的事宜牵涉到议员所属选区利益的话,那么他投的票与所属政党出现偏差也是无可厚非的。有些时候,政党也会呼吁议员投“自由票”,让议员依其意愿投票,这在有关堕胎和死刑一类的议题上,尤其常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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