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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九卿会审名词解释
中国法制
史
答:
九卿会审是
中国古代
的一种特殊审判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九卿会审是一项重要的
司法制度
,它源于明代的九卿圆审。所谓“九卿”,通常指的是六部尚书以及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的长官。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明清两代,当遇到特别重大或复杂的案...
1.为什么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实行过程中偏重司法的教化功能?
答:
因为是种“教化”意识,或者说“教化”是
中国古代司法
的一项重要功能。一些学者往往用西方“教育刑”的概念来表达中国古代那些体现“教化”精神的
司法制度
或刑罚制度,虽然未尝不可,但却忽视了其间的细微区别,这种区别主要表现为“教化”(教育感化)侧重于感化(特别强调通过道德精神的启迪使犯罪人受到感化...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司法制度
的变化包括
答: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司法制度
的变化包括:死刑三复奏制度确立,登闻鼓直诉制度建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曹魏时期的司法制度比较严格,制定了《魏律》和《九章律》两部法律。其中,《魏律》是对《周礼》和《春秋》等经典中有关刑罚规定的汇编,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和幅度,以及审判的程序等。《九章律》...
我国
古代司法
行政
制度
的运行机制
答:
在
古代司法
从属于行政,因此在古代司法和行政是同义词,同样的司法审判权自然也就由行政官员负责。同时伴随着行政司法合一还有司法监察
制度
。
中国古代
监察制度起源甚早,中国古代的封建国家为监督政府官员,为国家利益和皇帝利益而服务,维护既有的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一项专门的“准司法”性...
关于
中国古代
的
司法
权问题
答:
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
中国古代
"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最高立法权。一切法典、法规皆以君主名义颁行。皇帝的诏敕往往直接成为法律,皇帝可修改、废止任何法律。皇帝又拥有最高
司法
权,一切重案、要案、疑案,以及一切死刑案件(隋唐以后)皆须皇帝裁决、批准。皇帝可以法外用刑,也可法外施恩,赦免任何...
简述我国
古代
法律
制度
的特点
答:
2. 注重礼法结合:
中国古代
法律注重礼法结合,即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结合。法律不仅具有惩罚犯罪的功能,还具有引导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此外,法律与礼的结合还体现在一些特殊的
司法制度
中,如“五听”制度,通过观察被审判者的神色来判断其是否有罪。3. 严刑峻罚:由于封建社会的...
古代司法制度
由刑到法的转变过程
答:
因此,古代的户婚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是刑事案件。中国古代诉讼法没有专门的法典,但在唐律、明清律中都有诉讼方面的规定,如唐律中的斗讼,明清律中的诉讼、捕亡等等。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是为了维护特权统治阶级利益的,以刑代民也体现了其镇压民众、巩固统治的目的。(四)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 以...
中国古代司法
的特征
答:
一、
古代司法
的特点 (一)君主享有最高司法权 皇帝是古代最高的权力享有者,其身份的合法性不言自明。在人人认可其至高无上地位的情况下,皇帝自然是普天之下的最高主宰,他集立法、司法、行政权于一身,他是最高的思想权威、政治权威。最终的司法裁判权是其身份地位的重要体现,一方面,利于实现...
三堂会审
古代
刑审
答:
御史台改名为都察院,与刑部和大理寺合称为“三法司”,共同构成了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凡涉及“三法司”共同参与的审判,即为“三堂会审”,这是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体现了对公正和权力制衡的重视。通过这一机制,朝廷得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平和案件处理的严谨性。
谁能简述"
中国
封建社会中央
司法
机构的发展与演变
答:
秦朝时期中央的最高立法权、
司法
权属于秦皇,丞相和御史大夫则协助皇帝行使权力,中央设司法机关廷尉,其长官也教廷尉.充分显示了当时的中央集权
制度
;在地方上设郡守、县令,兼管地方司法.另外地方设专职司法官员决曹掾,在县以下设蔷夫、三老、游檄.确保亲王的司法统治意志的贯彻.汉朝时期,中央司法机关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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