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第三人称兼称答:1.“之”作第三人称代词时一般作宾语,意思是“他(她/它)”,如“求之不得”。也有作指示代词,定语,意思是“这”,如“之二虫又何知?” 2.其,既可作主语、宾语,“他”,如“知其不可而为之”,又可作定语,“他的”,如“择其善者而从之”,还可作指示代词,“那”,如“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
古代寓言中之的用法答: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如: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