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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大理寺刑部
明朝
时中国有没有
大理寺
?
答:
大理寺
是古代中国各朝代的刑狱审理机关。秦汉时期称廷尉,,汉始改为“大理”,北齐以大理寺为官属名。明清时均设有大理寺官属,但职责权限有所不同。
明朝
时期,
刑部
、都察院、
大理寺
三个机构之间有什么不同之处?
答:
原本按照《大明律》,所有的刑狱诉讼都应该由
刑部
、都察院、
大理寺
三法司一起受理,但是内行厂破坏了这个规矩,直接逮捕,动辄就严刑拷打,不管是什么罪行,都直接打板子,或者流放戍边。刘瑾的内行厂让
明朝
社会陷入了一种紧张压抑的氛围中,而加上他改革失败,清理军屯得罪了大批权贵,最终导致矛盾激化,...
明朝大理寺
是干什么的?
答:
它与
刑部
、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
大理寺
驳正。凡未经大理寺评允,诸司均不得具狱发遣。大理寺审理案件,初期置有刑具和牢狱。弘治以后,只阅案卷,囚徒俱不到寺。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初审以刑部、都察院为主,复审以大理寺为主。
明代
中叶以后,刑名之柄为宦官所夺...
大理寺
归哪个部门管
答:
4、
明朝
时期:
大理寺
与
刑部
、都察院并称“三法司”,共同负责全国的司法审判工作,相互之间存在职能上的交叉和制衡,大理寺主要负责复核刑部的判决,而都察院则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5、清朝时期:大理寺在清朝初期一度被废除,康熙年间恢复后,其职能有所缩减,主要负责复审案件,而初审...
明朝
遇重大案件由都御史、
大理寺
卿、
刑部
尚书审理的活动
答:
明清时期遇有重大案件,由都御史、
大理寺
卿、
刑部
尚书共同审理的活动---大三法司会审。
历史上的“
大理寺
”,可以和现在的什么部门相比?
答:
只要
大理寺
这边不同意判决,那么就证明你还有一线生机。随着
明朝
后期大理寺卿都落在庸碌之人的手中,大理寺已经失去了他原有的职权,这就导致在明朝后期大量的冤假错案的发生,而这就导致原来三足鼎立的局面逐渐被
刑部
和都察院瓜分,而大理寺在明朝后期只能做些核阅案卷的简单工作罢了。
历史上的
大理寺
到底是干什么的,相当现在的什么部门?
答:
只要
大理寺
这边不同意判决,那么就证明你还有一线生机。随着
明朝
后期大理寺卿都落在庸碌之人的手中,大理寺已经失去了他原有的职权,这就导致在明朝后期大量的冤假错案的发生,而这就导致原来三足鼎立的局面逐渐被
刑部
和都察院瓜分,而大理寺在明朝后期只能做些核阅案卷的简单工作罢了。
唐朝与
明朝
三大司法机构的各自职责,与相互间的关系是什么?
答:
对
刑部
移送的地方死刑和疑难案件有重审权;刑部:中央司法行政及复核机关;御史台:中央监察机构,有权监督
大理寺
、刑部的审判工作,同时参与疑难案件的审判,并受理行政案件。明:大理寺:负责案件复核;刑部:负责案件审理;都察院:负责纠举弹劾全国上下官吏的违法犯罪,并且参与疑难案件的审判工作。
六扇门里面都有什么职位?
答:
六扇门指的是三法司衙门的合称。三法司衙门在明清时分别指
刑部
、
大理寺
和都察院,元代指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宋代指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唐代只有大理寺和刑部,汉代指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以
明朝
为例,六扇门各部职位如下:刑部设:刑部尚书1人、左侍郎1人、右侍郎1人、司务1人、郎中...
帮忙试述一下
明朝
的会审制度,急啊,要正确的,谢谢各位,对的话加分啊_百...
答:
明代
正式确立三法司会审的体制。三司会审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它是明代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础上形成的。在审判重大、疑难案件时,由
刑部
、
大理寺
和都察院三个中央司法机关会同审理,简称三司会审。凡遇有重大、疑难案件时均由三法司长官即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左都御使会同审理,最后由皇帝裁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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