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案件中的行政主体有那些违法行为?答:民警李耀辉,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负责人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等6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委托行使公务的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孙志刚被错误收容并在救治站遭受伤害致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玩忽职守罪。
孙志刚案件中的行政主体有那些违法行为?答:民警李耀辉,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负责人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等6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委托行使公务的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孙志刚被错误收容并在救治站遭受伤害致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玩忽职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