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股权证是什么

如题所述

认股权证,又称“认股证”或“权证”,其英文名称为Warrant,故在香港又俗译“窝轮”。
  按照发行主体,认股权证分为股本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两种。股本认股权证属于狭义的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备兑权证则属于广义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一般为证券公司、银行等)发行的,不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
  按照权利内容,权证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如果在权证合同中规定持有人能以某一个价格买入标的资产,那么这种权证就叫认购权证。如果在权证合同中规定持有人能以某一个价格卖出标的资产,那么这种权证就叫认沽权证。 [编辑本段]认股权证定义  广义上,认股权证通常是指由发行人所发行的附有特定条件的一种有价证券。从法律角度分析,认股权证本质上为一权利契约,投资人于支付权利金购得权证后,有权于某一特定期间或到期日,按约定的价格(行使价),认购或沽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如股票、股指、黄金、外汇或商品等)。权证的交易实属一种期权的买卖。与所有期权一样,权证持有人在支付权利金后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行使与否由权证持有人自主决定;而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持有人按规定提出履约要求之时,负有提供履约的义务,不得拒绝。简言之,权证是一项权利:投资人可于约定的期间或到期日,以约定的价格(而不论该标的资产市价如何)认购或沽出权证的标的资产。
  认股权证通常既可由上市公司也可由专门的投资银行发行,权证所代表的权利包括对标的资产的买进(看涨)和卖出(看跌)两种期权。因此有时所称的认股证是广义的(即包括认购证和认沽证两种),但更多的则是仅仅指认购证;而在香港则往往是指备兑认股证。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权证(特别是备兑权证)的期权性质,使得它与期权存在一种互斥性,这一点在香港和美国市场都有体现。在香港,个股期权于1995年推出后,成交量一直偏低,原因之一在于权证推出的时间较早,已经大量占有香港市场,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期权本身的结构和操作都相对复杂,无法将权证的投资者吸引到期权这边。而在美国则正好相反,期权市场发展成熟,散户投资者占了期权市场成交量的一半以上,期权已成为美国投资者对冲风险和扩大收益的重要金融工具。这也是权证市场在美国不太发达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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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4
认股证也称认股权证,其英文是warrants,在香港俗称"窝轮"。通常说的权证泛指认股证。认股证是一个"权利"而非责任,赋予持有者在预定的"到期日"以预定的"行使价"购买或沽出"相关资产"(如股份、指数、商品、货币等)的权利
。认股证往往被视为现货市场产品,因为其买卖方式类似股票,而非如期权和期货等衍生产品。不过认股证同时具备衍生产品的许多特点,如它是一种非常好的杠杆投资工具等。
  市场上有两种认股证:一般分股本认股证及衍生认股证。
  股本认股证:也称公司认股证,是公司的集资活动,透过发行公司股份的认购证进行。在行使时,公司发行新股,并以行使价售予股本认股证的持有人。
  衍生认股证:一般由投资银行发行。发行人发行衍生认股证并非为了集资,而是提供予投资者一种管理投资组合的有效工具。衍生认股证是上市证券,在交易所进行买卖,并构成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项合约。发行人的责任及认股证的条款、细则会详列在上市文件中。备兑认股证是衍生认股证的一种,其发行人将认股证的指定证券或资产存放在独立的受托人、托管人或存放处,作为其履行责任的抵押,而受托人、托管人或存放处则代表认股证持有人的利益。但目前备兑认股证已常泛指衍生认股证。
  以持有人的权利而言,认股证分为认购证和认沽证。认购证:赋予持有人一个权利但非责任,以行使价在特定期限内购买相关资产。认沽证:赋予持有人以行使价在特定期限内出售相关资产。
  就行使状况而言,认股证亦分为欧式和美式认股证。美式认股证:持有人在股证上市日至到期日期间任何时间均可行使其权利。欧式认股证:持有人只可以在到期日当日行使其权利,欧式认股证为香港最常见的认股证类别,因此专栏将主要介绍欧式认股证。无论认股证属欧式或美式,投资者均可在到期日前在市场出售所持有之认股证。事实上,只有小部份认股证持有人会选择行使其认股证,大部份投资者均会在到期前沽出认股证。
  以下用三个购买物业的例子来说明:
  行使权的基本概念
  假设读者手上持有一个实时行使的权利,以100万元购入一座指定的物业。这权利的价值最直接当然由物业的价格决定。若目前该物业的价格为100万元,那么这权利基本上是不值钱的,因为拥有这个权利与否都不会带来什么"优惠"。但假设物业的价格为120万元,那么这个权利的价值便为20万元,若将这个权利于市场出售,市场最佳作价便为20万元。
  年期长短对行使价值的影响
  假设目前物业的价格为100万元,读者手上有两个不同的权利,一个是实时行使的权利,以100万元购入该物业,另一个是可在一年后行使的权利,同样可以100万元购入该物业。将这两个权利在市场出售,实时行使的权利依然是不值钱的,因为拥有这个权利与否都不会带来什么"优惠";但可在一年后行使的权利会增加了一个"时间的价值",因市场上会有一些预期一年后该物业高于100万元的其它人士,愿意付出一些价值来购入这个权利,将在一年后行使,甚至一个月后、二个月后,当物业的市价升高于100万元,届时他们又可以将这个权利以更高价售予预期物业价格会继续上升的其它投资者。
第2个回答  2013-12-19
认股权证(Warrant)俗称“窝轮”。作为一种变相期权,已被证券市场公认为最高风险的投资工具之一。它的最大魅力在于其涨跌幅远远超越股票,单日升跌幅度更可高达数倍,具有短期内快速积累财富的杠杆效应,正因为这种机会率的存在,令数以万计的投资者趋之若骛。

  实际上,Warrant按英文含义解析为“授权证”、“许可证”,即是一种证明文件,犹如出入境通行证一般,持有人只有凭此证才有资格出境。同样,股票市场上的认股权证亦是一种权利证明,它是赋予投资者可在一定条件下,换取某上市公司股票的权利。那为何又是期权的变相呢?由于认股权证有时间期限,是赋予了权证持有人未来的一种权力,例如:某工厂长年使用钢材作为其产品的生产材料,由于钢材价格在未来的一年内有可能继续上升,该工厂为了有效控制生产成本,遂与钢材生产商签订了一份认购钢材的期权合约,合同期限为6个月,价格为1800元/吨,并交付了5%的预付金。

  这是一份典型的期权合约,按照条款规定,如果钢材价格真的是于未来半年上涨很多,例如涨到2300元/吨,工厂将有权力以1800元/吨的价格购进钢材,这样对工厂来说便有效的控制了生产成本,并且产品生产出来后随行就市,理想价格销售,工厂的效率也会得到提高。相反,如果钢材的价格不涨反跌,例如跌到1500元/吨的,工厂便可以放弃执行合约,损失的只是5%的预付金,工厂可以选择市价,从市场购进钢材维持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成本。

  从上面的例子来讲,执行与放弃合约的关键是在合约的条款,即合约的条件,

  所谓“在一定条件下”便是指以预定的到期日与预定的行使价(或换股价)。换句话说,投资者要行使该权利,首先在时间上有限制,规定某年某月某日为最后到期日,过期作废。其次是“门槛”限制,即相关股票必须在规定的到期日,达到预先设定的某个具体价位水平或之上,才有资格行使其权利。因此,从这里我们可引申出认股权证的定义:它赋予持有人一个权利但非责任,可在预定的到期日,以预定的行使价,购买或沽出“相关资产”(如:股份、指数、商品、货币等)。
第3个回答  2020-06-10
你好,认股权证指股票发行公司增发新股票时,发给公司原股东的以优惠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票的证书。认股权证通常都有时间限制,过时无 效。在有效期内持有人可以将其卖出或转让。
第4个回答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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