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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非同寻常的2008年,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胜利完成本届开局之年的光荣使命,以丰硕的履职成果献礼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30周年华诞。
换届伊始,省人大常委会立足大局,高屋建瓴,确定了本届任期总的工作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宗旨;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重要任务。
一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第一要务”、“根本宗旨”、“重要任务”谋划和开展工作,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3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及相关决定7件;组织检查和协助检查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审计报告15项;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6次,审议办理代表议案4件,组织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88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0人。
致力第一要务促进科学发展
2008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过。这两部与科学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法规得以出台,是常委会立法工作紧紧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大局的突出体现。
我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和能源大省,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日益紧密,节约能源立法十分迫切;松花江水质状况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关系重大,也急需立法建立防治污染的长效机制。事关大局,急需先立。常委会于年初启动高层立法协调机制,在省政府主要领导大力支持下,将这两项立法由预备项目调整为正式项目,并集中力量重点推进,使这两件法规得以出台。
节能条例针对我省节能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规范了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和农村,以及生活用能节能活动,对节能的管理体制、专项和年度计划编制与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建立等作了明确规定,为调整改善我省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提供了法制保障。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水污染的监督管理、跨界协同管理、预防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等作了具体规范,明确了各级政府责任,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纳入了法制轨道。
同样的考虑,同样的力度,同一年出台的,还有防沙治沙条例、旅游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发展中医药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一届立法,规划先行,着眼点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与“一府两院”沟通并广泛征求意见,常委会确定了五年108件立法项目,保证每年都有几件与经济社会和民生关系重大的立法项目可供选择。
常委会综合运用监督手段,着力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构建东部煤电化基地是省委、省政府统筹区域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常委会通过开展调研、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提出规划、筹建重点大项目时应统筹考虑区域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等建议。省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加强调研论证,改进相关工作,保证了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扎实有序地推进。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常委会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我省装备制造业新型工业化进程情况调研,提出抓住机遇,增加投资,加快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培育装备制造业产业群等意见和建议,对省委科学决策和省政府推进工作发挥了参谋和支持作用。
为促进“三农”工作,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0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情况的报告,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调研。6月份,对省奶业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就地督促解决奶站缺少检验检测设备给质量管理带来隐患等问题,提出了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优化奶业发展环境等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和推动全省奶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别是对防止三聚氰胺事件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对我省主要奶产品品牌的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审议财政预决算时,提出要抓好资源性增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保证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需要、加强人大对对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监督等意见。省政府认真落实这些意见,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在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要求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加强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审议意见,使整改落实率达到了98.72%。
一年中,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业情况报告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例的情况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农村土地流转、大项目建设、边境贸易等开展了6次视察和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
常委会坚持把更好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统筹兼顾好各阶层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作为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社会救助工作关系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针对在年初人代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作出的民生工程承诺,常委会经过组织调研,于6月份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加快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步伐等审议意见。省政府认真研究并迅速作出决定,提高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同时增加城乡低保对象7.73万人,全省全年增加支出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56万人。这是我省历史上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幅度最大、范围最广、增加资金支出最多的一次。
劳动与就业,民生之大计。常委会就此一大事三招并举:一是针对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的新形势,重新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其中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劳动报酬、违法扣押证件、违法使用童工、违法派遣劳务、拒绝办理用工备案登记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切实加大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三是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以发展促进就业再就业、健全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政策等意见和建议。
环境与资源,事关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和“推进治污减排,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依法督促各级政府解决了一些浪费能源、超标排污、躁声扰民、异味污染以及城镇建筑和生活垃圾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常委会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落实人大监督整改意见情况的报告,要求“两院”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审判监督和法律监督水平。
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通过信访渠道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00多件次,接待来访1万余人次,及时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有关行政和司法机关解决了一批申诉难、执行难、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纠纷等疑难信访问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求真务实着力规范创新
将在今年5月实施的《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是一部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这项地方立法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常委会初次审议之后,在黑龙江日报上全文刊登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100余条。允许零售企业设立中医坐堂医,允许设立中医馆,允许中医药“三方”配制使用等意见被纳入条例之中。
开门立法,这仅仅是常委会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新途径的一个侧面。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力求必要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立、改、废统筹兼顾,较好地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立法的需求。为提高立法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研究确定了立法计划制定工作意见,在立法建议提出、计划草案拟订和计划的决定等方面作了具体规范,从完善机制入手确保立法质量。在立法过程中,坚持提前介入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为审议做好准备;坚持和完善法规统一审议制度,注意发挥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两个积极性;对一些法规草案实行隔次会议审议,以保证必要的调研、论证和修改时间。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在监督议题的选择上,将那些与发展和民生关系较大的问题作为重点,对涵盖较广的议题注意突出关键环节;在审议议题准备上,坚持没有调研不上会、情况不明不上会、意见和建议不具体不上会,对有些重要议题还在会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集中调研;在审议中,注意对监督的每一事项都力求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力求解决一两个关键性的实际问题,并注意由个性问题推及完善具有长远和普遍意义的制度安排,建立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上,对有些解决起来难度较大的问题,如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等实行跟踪问效。与此同时,加大监督公开化的力度,制定了监督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和新闻报道暂行办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监督职权行使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常委会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继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针对换届后新代表较多的实际,常委会把代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注意改进培训方式,采取组织学习法律知识与连任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省内集中培训与省外学习考察、上下级人大常委会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增强培训实效。为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常委会适应新形势需要,修订了省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代表知情知政、活动经费、参加学习培训、执行职务等十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为代表行使职权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据。坚持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等情况,坚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直通车”制度,密切了与代表的联系。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组织省人大代表近百余人次参加常委会的专题调查、立法和执法检查活动,邀请60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50多人次旁听法院审判,为代表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创造了条件。
换届伊始,省人大常委会立足大局,高屋建瓴,确定了本届任期总的工作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宗旨;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重要任务。
一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第一要务”、“根本宗旨”、“重要任务”谋划和开展工作,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3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及相关决定7件;组织检查和协助检查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审计报告15项;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6次,审议办理代表议案4件,组织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88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0人。
致力第一要务促进科学发展
2008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过。这两部与科学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法规得以出台,是常委会立法工作紧紧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大局的突出体现。
我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和能源大省,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日益紧密,节约能源立法十分迫切;松花江水质状况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关系重大,也急需立法建立防治污染的长效机制。事关大局,急需先立。常委会于年初启动高层立法协调机制,在省政府主要领导大力支持下,将这两项立法由预备项目调整为正式项目,并集中力量重点推进,使这两件法规得以出台。
节能条例针对我省节能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规范了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和农村,以及生活用能节能活动,对节能的管理体制、专项和年度计划编制与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建立等作了明确规定,为调整改善我省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提供了法制保障。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水污染的监督管理、跨界协同管理、预防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等作了具体规范,明确了各级政府责任,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纳入了法制轨道。
同样的考虑,同样的力度,同一年出台的,还有防沙治沙条例、旅游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发展中医药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一届立法,规划先行,着眼点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与“一府两院”沟通并广泛征求意见,常委会确定了五年108件立法项目,保证每年都有几件与经济社会和民生关系重大的立法项目可供选择。
常委会综合运用监督手段,着力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构建东部煤电化基地是省委、省政府统筹区域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常委会通过开展调研、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提出规划、筹建重点大项目时应统筹考虑区域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等建议。省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加强调研论证,改进相关工作,保证了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扎实有序地推进。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常委会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我省装备制造业新型工业化进程情况调研,提出抓住机遇,增加投资,加快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培育装备制造业产业群等意见和建议,对省委科学决策和省政府推进工作发挥了参谋和支持作用。
为促进“三农”工作,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0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情况的报告,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调研。6月份,对省奶业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就地督促解决奶站缺少检验检测设备给质量管理带来隐患等问题,提出了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优化奶业发展环境等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和推动全省奶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别是对防止三聚氰胺事件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对我省主要奶产品品牌的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审议财政预决算时,提出要抓好资源性增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保证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需要、加强人大对对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监督等意见。省政府认真落实这些意见,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在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要求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加强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审议意见,使整改落实率达到了98.72%。
一年中,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业情况报告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例的情况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农村土地流转、大项目建设、边境贸易等开展了6次视察和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
常委会坚持把更好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统筹兼顾好各阶层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作为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社会救助工作关系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针对在年初人代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作出的民生工程承诺,常委会经过组织调研,于6月份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加快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步伐等审议意见。省政府认真研究并迅速作出决定,提高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同时增加城乡低保对象7.73万人,全省全年增加支出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56万人。这是我省历史上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幅度最大、范围最广、增加资金支出最多的一次。
劳动与就业,民生之大计。常委会就此一大事三招并举:一是针对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的新形势,重新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其中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劳动报酬、违法扣押证件、违法使用童工、违法派遣劳务、拒绝办理用工备案登记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切实加大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三是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以发展促进就业再就业、健全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政策等意见和建议。
环境与资源,事关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和“推进治污减排,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依法督促各级政府解决了一些浪费能源、超标排污、躁声扰民、异味污染以及城镇建筑和生活垃圾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常委会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落实人大监督整改意见情况的报告,要求“两院”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审判监督和法律监督水平。
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通过信访渠道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00多件次,接待来访1万余人次,及时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有关行政和司法机关解决了一批申诉难、执行难、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纠纷等疑难信访问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求真务实着力规范创新
将在今年5月实施的《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是一部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这项地方立法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常委会初次审议之后,在黑龙江日报上全文刊登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100余条。允许零售企业设立中医坐堂医,允许设立中医馆,允许中医药“三方”配制使用等意见被纳入条例之中。
开门立法,这仅仅是常委会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新途径的一个侧面。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力求必要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立、改、废统筹兼顾,较好地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立法的需求。为提高立法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研究确定了立法计划制定工作意见,在立法建议提出、计划草案拟订和计划的决定等方面作了具体规范,从完善机制入手确保立法质量。在立法过程中,坚持提前介入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为审议做好准备;坚持和完善法规统一审议制度,注意发挥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两个积极性;对一些法规草案实行隔次会议审议,以保证必要的调研、论证和修改时间。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在监督议题的选择上,将那些与发展和民生关系较大的问题作为重点,对涵盖较广的议题注意突出关键环节;在审议议题准备上,坚持没有调研不上会、情况不明不上会、意见和建议不具体不上会,对有些重要议题还在会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集中调研;在审议中,注意对监督的每一事项都力求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力求解决一两个关键性的实际问题,并注意由个性问题推及完善具有长远和普遍意义的制度安排,建立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上,对有些解决起来难度较大的问题,如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等实行跟踪问效。与此同时,加大监督公开化的力度,制定了监督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和新闻报道暂行办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监督职权行使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常委会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继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针对换届后新代表较多的实际,常委会把代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注意改进培训方式,采取组织学习法律知识与连任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省内集中培训与省外学习考察、上下级人大常委会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增强培训实效。为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常委会适应新形势需要,修订了省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代表知情知政、活动经费、参加学习培训、执行职务等十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为代表行使职权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据。坚持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等情况,坚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直通车”制度,密切了与代表的联系。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组织省人大代表近百余人次参加常委会的专题调查、立法和执法检查活动,邀请60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50多人次旁听法院审判,为代表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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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13
回忆2008
————————在里面呢。自己看
幸福是什么?
幸福就是08年
元旦没进乌鲁木齐
二月没去柳州
三月没逛拉萨
四月没到山东
五月没在汶川
六月没在贵州瓮安
七月没在上海当警察
八月没在新疆当兵
九月没有到山西襄汾看溃坝
当然最幸福就是今年没进股市
否则宝马进去,自行车出来
西服进去,三点式出来
老板进去,打工仔出来
站着进去,躺着出来
牵着狗进去,被狗牵出来
总之,就是地球进去也是乒乓球出来
其实那些都没啥
更值得庆贺的,
也就是天大的幸福,
就是你已经长大了
不用天天喝三鹿了
————————在里面呢。自己看
幸福是什么?
幸福就是08年
元旦没进乌鲁木齐
二月没去柳州
三月没逛拉萨
四月没到山东
五月没在汶川
六月没在贵州瓮安
七月没在上海当警察
八月没在新疆当兵
九月没有到山西襄汾看溃坝
当然最幸福就是今年没进股市
否则宝马进去,自行车出来
西服进去,三点式出来
老板进去,打工仔出来
站着进去,躺着出来
牵着狗进去,被狗牵出来
总之,就是地球进去也是乒乓球出来
其实那些都没啥
更值得庆贺的,
也就是天大的幸福,
就是你已经长大了
不用天天喝三鹿了
第2个回答 2009-01-12
全年都是难忘的
年初的雪灾和火炬传递,然后是地震,再是奥运会,你自己挑一个写啊,那个都有的写吧。08年是我们国家多灾多难的一年,也是我们国家奋起的转折点。我们在悲痛和愤怒之后,会更团结,更坚强。
年初的雪灾和火炬传递,然后是地震,再是奥运会,你自己挑一个写啊,那个都有的写吧。08年是我们国家多灾多难的一年,也是我们国家奋起的转折点。我们在悲痛和愤怒之后,会更团结,更坚强。
第3个回答 2009-01-14
一个天寒地冻的傍晚,北风呼呼地号叫着,下了校车我裹紧衣服急急忙忙地回家,
突然,我看到在路边上有一个脸色苍白、瑟瑟发抖的小女孩静静地躺着,我的心像被揪着一样,我停住了脚步。看着她发青的脸颊,我突然想起了《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用忧郁的眼神望着她。
那一刹那,她抬起头向我笑了笑,我也向她笑了笑,她又低下头去,她的脸,在笑容的衬托下,显得更苍白了。我心中不由生起一丝怜悯之心。我手伸进口袋里一摸,还有五元,我想给她,可是这是我要交给妈妈的呀!如果我和妈妈说,我给了小女孩,那妈妈肯定不会同意的呀!我的心在犹豫着,我又看了看可怜的小女孩,我铁下了心,把钱掏给了小姑娘,小姑娘不解地望着我,我用微笑做出了回答。我想:妈妈如果向我要钱,我就说钱丢了吧。
整个回去的路上,我感觉到冬天的空气很温暖,也许是那个小女孩给予我的吧!
回到家,果然不出所料,妈妈把我臭骂了一顿,可是我的心里却乐开了花。
虽然我撒了一个谎,但是我觉得我做了一个件好事,我不后悔我撒了谎,这是我心中的一个秘密。
我希望这样的秘密有好多好多……这就是我在2008年最难忘的事!
突然,我看到在路边上有一个脸色苍白、瑟瑟发抖的小女孩静静地躺着,我的心像被揪着一样,我停住了脚步。看着她发青的脸颊,我突然想起了《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用忧郁的眼神望着她。
那一刹那,她抬起头向我笑了笑,我也向她笑了笑,她又低下头去,她的脸,在笑容的衬托下,显得更苍白了。我心中不由生起一丝怜悯之心。我手伸进口袋里一摸,还有五元,我想给她,可是这是我要交给妈妈的呀!如果我和妈妈说,我给了小女孩,那妈妈肯定不会同意的呀!我的心在犹豫着,我又看了看可怜的小女孩,我铁下了心,把钱掏给了小姑娘,小姑娘不解地望着我,我用微笑做出了回答。我想:妈妈如果向我要钱,我就说钱丢了吧。
整个回去的路上,我感觉到冬天的空气很温暖,也许是那个小女孩给予我的吧!
回到家,果然不出所料,妈妈把我臭骂了一顿,可是我的心里却乐开了花。
虽然我撒了一个谎,但是我觉得我做了一个件好事,我不后悔我撒了谎,这是我心中的一个秘密。
我希望这样的秘密有好多好多……这就是我在2008年最难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