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书省和中书省有区别吗?

行中书省和中书省一样吗?有什么区别,各指什么

有。行中书省和中书省的区别如下:

1、开始实行的朝代不同

行中书省:中国从元朝开始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行省制度。

中书省:汉朝始设,晋朝以后称中书省。

2、管辖范围不同

行中书省:

分掌地方政务,归属于中书省管辖。中书省往各个区域分派中央官员,称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由此,中央直接控制地方,岭北、云南则采用分封羁縻制度。在元朝直接统治的疆域内共有10个行中书省。(现代行政区划的“省”,即来源于元朝中书省设于各地的派出机构“行中书省”。)

中书省:封建政权中央政府,皇帝直属的中枢官署。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皇帝诏书、中央政令的最高机构。中书省作为正规的宰相机构,掌管制令决策,是中央最高权力机关,其长官中书令是制度规定的首席宰相。(中书省相当于现代的中央政府)

3、职责不同

行中书省::行省掌管辖境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国重事,统领路、府、州、县;距离省治远的地方,另设宣慰司统之,作为行省的派出机构。

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领辖六部﹐职权甚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中书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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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8
不一样,中书省是官署名,行中书省是行政区划分。 行中书省:元行政区划名。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民间简称“行省”或“省”。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今河北、山东、山西及河南,内蒙古部分地区)直隶于中书省、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十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设立尚书省主管政务期间,行中书省也相应改称行尚书省。元人称其制为:“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在“行中书省”之下,元朝先后将宋代的路改为道、州升为路,部分的县则改升为州,与县平级(直隶州在外),实行省、道、路、州(县)四级地方行政制。 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设,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中书省最重要的职权是撰作诏令文书。魏晋之初﹐监﹑令﹑侍郎多亲自起草﹐如曹魏时刘放为中书监﹐善为书檄﹐三祖(魏武﹑魏文﹑魏明)诏命多出自刘放。西晋张华为中书令﹐当时诏诰皆张华草定。其后﹐担任监﹑令的高门士族﹐崇尚清谈﹐厌亲细务﹐起草诏诰文书﹐多委之于舍人﹐于是机要之权逐渐下移。南朝时﹐草拟诏诰成为中书舍人的专职﹐其时皇帝为了便于驱使﹐多以低级士族或寒人充任舍人﹐”入直阁内﹐出宣诏命﹐凡有陈奏﹐皆舍人持入”﹐这样﹐他们就有机会参预决策。南齐永明(483~493)中﹐中书通事舍人权倾天下。梁武帝信任周舍﹑朱异﹐两人先后任中书舍人﹐专掌机密﹐虽官位多次升转﹐但不离舍人之职。陈时﹐”国之政事并由中书省。省有中书舍人五人”﹐”分掌二十一局事﹐各当尚书诸曹﹐并为上司﹐总国内机要﹐而尚书唯听受而已”﹐形成中书舍人专政的局面﹐监﹑令﹑侍郎反而成为虚位。这种情况在陈亡以后才有所改变。北朝的中书监﹑令仍然掌握诏命起草权﹐如北魏高允﹑高闾均以能文为中书监﹑令﹐诏令书檄﹐多出其手﹔北齐邢邵﹑魏收亦曾为中书监﹑令﹐亲作诏诰﹐与南朝由舍人起草诏诰的情况不同。隋代内史令与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仆射并为宰相之任﹐地位尊崇。下置内史舍人(即中书舍人)八员﹐专掌诏诰。唐朝也沿袭隋代﹐置中书舍人六员﹐以撰作诏制为其主要职责﹐又分押尚书六部﹐佐宰相判案。故舍人之职在唐代颇为显赫。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区别大了。行中书省是地方机构,相当于现在的省,元朝开始设立;中书省是中央机构,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中书省设立时间较早,隋文帝于开皇年间设立,唐朝确立三省六部制,有决策权,元时权力最大,明朝朱元璋废丞相和中书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4-28
中国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直隶于中书省、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10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在世祖、武宗朝3次改称行尚书省。
第4个回答  2014-04-27
有的,行中书省是在元时期设立的一个各地行政区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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