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平均工资怎么算,自己扣的五险一金也算在里面吗?

我是2015年5月21日入职的,公司2017年5月24日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我3个月工资,我工资是5200,加上加班有7945,扣完五险一金到手是6653,现在公司补偿我3个月是按5200*3给我的

请问:
1,补偿我3个月是否合法?
2,按5200为一个月补偿给我是否正确?如果不对要应该按多少钱补偿才合法?

1、合法。

2、应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税前工资)计算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支付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支付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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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19
社保的比例是按照您所在城市和您上年工资的缴费基数来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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