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年,是怎样分配中央与地方利益的(急)

如题所述

削弱地方权利,加强中央集权: 1)杯酒释兵权,削弱地方节度使兵权。 2)设立禁军,拱卫京师。 3)实行更戍法,兵将轮换,互不相识。 4)设转运使,把地方余钱上收。 5)死刑上报,收地方司法权。 6)文官担任知州,并设通判监督。 以上问题全部自己作答,并手机编写,好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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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28
北宋初期,赵匡胤杯酒释兵权之后 整个宋王朝的经济与军力便完全集中的帝王手中,在那一时期,地方上完全废除了唐代以来的节度使制度,并严格限制个地方私自收取赋税,各地方每年都要将大部分赋税上缴中央,而中央同时也通过官办的方式促进地方的发展,比如徐州的冶铁,成都 鄂州 建康的丝织 杭州 泉州的造船以及海外贸易,但是这些完全是由国家控制 地方不得插手,不过这一些的策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宋朝的发展 并使之成为世界上最富强的国家.
第2个回答  2009-02-28
地方的利益都送到中央,留下小部分作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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