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刘熙载是中国古典书法理论的总结性人物

如题所述

  刘熙载(1813~1881),清代文学家。字伯简,号融斋,晚号寤崖子,江苏泰州市兴化人。道光进士,官至左春坊左中允、广东学政。后主讲上海龙门书院多年。他是我国十九世纪时期的一位文艺理论家和语言学家。被称为“东方黑格尔”。
  作为学者,刘熙载的学术贡献涉及到经学、文艺学、文章学、语言学、教育学,甚至数学等方面,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他在《艺概》和《游艺约言》中对文艺创作、文艺理论与批评、文艺发展史所作的精辟论述。刘熙载的文艺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诗为天人之合”
  刘熙载将美和艺术的本质概括为“诗为天人之合”。
  他说:“天只是以人之心为心,人只当体天之心以为心。”(《持志塾言·天地》)又说:“《诗纬·含神雾》曰:‘诗者,天地之心。’文中子曰:‘诗者,民之性情也。’此可见诗为天人之合。”(《诗概》)
  这个“天”就是合道(理)器(气)为一的宇宙自然万物。这个“人”就是合理性与感性为一的人心。刘熙载所说的“诗为天人之合”,实际上就是合道器为一的“天之心”与合理性为一的“人之心”的相融合。概言之:诗是天人合一的结晶、情理合一的产物。
  美和艺术(“诗”)的本质,既然是“天之心”与“人之心”的融合;那么,审美创造(“诗”的创作)的过程,也就是“以人合天”,或者说“以人心合天心”的过程,也就意味着要求通过“人之心”体现出“天之心”,“体天之心以为心”。
  诗文如此,书(法)亦如此。刘熙载在论书说:“书当造乎自然。蔡中郎但谓‘书綮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书概》)从文字、书法艺术的根源来看,应该说是“綮于自然”、“立天定人”;但从审美创造的能动性来看,又应该说是“造乎自然”,“由人复天”。作为“第二自然”的艺术美,在原始的自然中是找不到的,因为它渗透着人为的因素,是人类审美活动所创造的积极成果。
  “诗为天人之合”,或者说,诗为“天之心”与“人之心”的结合,即美和艺术作为审美对象是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的辩证统一,这是刘熙载文艺美学思想的核心。
  二、“艺者道之形”
  艺术作品如何“尽意”?以艺术形象尽之。《艺概·叙》开宗明义提出“艺者道之形”的命题,具有无副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说,“诗为天人之合”是刘熙载对文学和艺术本质的提示,那么,“艺者道之形”则是刘熙载对艺术本身“艺”(文)与“道”(质)关系的揭示。
  刘熙载说:“艺者,道之形也。学者兼通六艺,尚矣。次则文章名类各举一端,莫不为艺,即莫不当根及于道。”(《艺概·叙》)
  这里的“道”就是“意”,就是“六经”所宣扬的“圣人之旨”;“艺”是指“六艺”与“文章名类”;“形”就“象”,就是艺术形象。首先,“道”是“艺”的本质。“道”是第一位的;“艺”是用来体现“道”的,它“莫不当根及于道”。其次,“艺”是“道”的外形。强调内容美的重要性,又注意形式的独立性,并不忽视或排斥形式美。第三,“形”是“道”与“艺”的和谐统一。“形”在内为“道”,“形”在外为“艺”,“质文不可偏性”。
  三、“作诗不必多,所贵肝胆真”与“品居极上之文只是本色”
  在文艺创作方面,刘熙载反复强调:“作诗不必多,所贵肝胆真。”(《题杨一丈诗文集二首》之一)“诗可数年不作,不可一作不真。”否则,便是“无病呻吟”(《诗概》)、“玩物丧志”(《
  刘熙载故居
  刘熙载故居
  赋概》)。
  这一思想表现有文艺欣赏方面,就是要以艺术家是否在其创作中表现真情实感,作为衡量作品优劣的标准。因而,他提醒人们“识曲宜听其真”(《诗赋》)。
  从为文须“真”,言为“心声”出发,刘熙载进一步认为:“品居极上之文,只是本色。”如果说求真诚是刘熙载对艺术家自身的要求,那么,重本色则是刘熙载对艺术作品的要求。他说:“白贲占于贲之上爻,乃知品居极上之文,只是本色。”(《文概》)
  刘熙载所说的这种“本色”,不是事物的原始状态,而是“极炼如不炼,出色而本色,人簌悉归天簌”(《词曲概》)的艺术境界。并且,这种艺术境界是经过艺术家胸中的“炉锤”锤炼以后得到的,“不是金银铜铁强令混合”。“文章本天成”,所以能“妙手偶得之”,依靠的是“平昔锻炼之功”(《诗概》)。
  正是基于以“本色”为美的思想,他称道辛稼轩词“英雄出语多本色”(《游艺约言》),称道郑燮书画“只写天真”(《浪淘沙·闻潍县人颂吾乡郑板桥先生遗政有感而作》)。又说:“人尚本色,诗文书画亦莫不然。太白‘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二句,余每读而乐。”(《游艺约言》)
  (关于诗的意境。刘熙载从意境的审美风格上说:花鸟缠绵,云雷奋发,弦泉幽咽,雪月空明,诗不出此四境。所谓“花鸟缠绵”是指一种明丽鲜艳的美;“云雷奋发”是指一种热烈崇高的美;“弦泉幽咽”是一种悲凉凄清的美;“雪月空明”乃是一种和平静穆的美。这四种都是中国抒情文学意境美的表现,哪一种写好了都能出上乘之作。一般来说,风格不应有高低偏正之分,当然个人鉴赏时是允许有偏爱的。)
  四、“物一无文”与“物无一则无文”
  刘熙载谈文论艺,总是充满着辩证法的光辉。他提出的“物一无文”与“物无一则无文”相统一的思想,最为典型。
  首先,刘熙载发展了《周易》“物相杂,故曰文”和《国语》“物一无文”的思想,强调阴阳的相互对立。如《文概》所述:“易·系传》:‘物相杂,故曰文。’《国语》:‘物一无文。’徐锴《说文通论》:‘强弱相成,刚柔相形,故于文人爻为文。’朱子《语录》:‘两物相对待故有文,若离去便不成文矣。’为文者,盍思文之所由生乎?”“《左传》:‘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后人每不解何以谓之无文,不若仍用《外传》作注。曰:‘物一无文。’”
  同时,刘熙载又发展了《周易》“贞失一”的思想,提出了“物无一则无文”的崭新命题,指出了阴阳对立中的统一。他说:“《国语》言‘物一无文’,后人更当知物无一则无文。盖一乃文之真宰,必有一在其中,斯能用夫不一者也。”(《文概》)又说:“《易·系辞》言‘物相杂,故曰文’,《国语》言‘物一无文’,可见文之为物,必有对也,然对必有主是对者矣。”(《经义概》)
  需要注意的是,“物一无文”中的“一”是指单一的“一”,“物无一则无文”中的“一”是指整体的“一”。“物一无文”是说“整一”中要有“杂多”,“统一”中要有“对立”,“文”应是多种因素相杂而构成的“不一”的复合体。“物无一则无文”是说“杂多”中要有“整一”,“对立”中要有“统一”,众多的“不一”必须按照美的规律组合起来,才能形成优美的“文”。美的艺术既是“杂多”的,又是“整一”的,是寓“杂多”于“整一”,“杂多”与“整一”的和谐统一。任何好的艺术作品都应当是“不一”(杂多)与“一”(整一)的和谐统一,这是刘熙载总结的又一条审美原则。
  五、“文之道,时为大”
  刘熙载在考察文艺发展史时指出:“文之道,是为大。”一代文风也好,一代书风也好,总是与一代人风,与这个时代人们的审美情趣、伦理观念、时代风尚相联系,不同时代的艺术作品,总是各自时代精神的反映。艺术随时代而发展变化,是艺术发展的规律。
  基于这一思想,刘熙载强调艺术创作要“无所不包”与“无所不扫”。他说:“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一阖一辟谓之变,然则文法之变可知已矣。”(《文概》)“无所不包”即“通”,也即继承,用古;“无所不扫”即“变”,也即发展、变古。在这两者关系问题上,刘熙载强调两者的结合,而又重在“变”。“韩文起八代之衰,实集八代之成。盖惟善用古者能变古,以无所不包,故能无所不反也。”(《文概》)
  六、“诗品出于人品”
  刘熙载非常重视艺术家的主体修养,并认为:“诗品出于人品。”(《诗概》)作诗作文,不仅要有高超的艺术修养,更要有高尚的人格修养。
  关于“人品”。刘熙载在《诗概》中引《楚辞·卜居》中屈原的话,将人品分为三种类型:“悃款朴忠者”、“超然高举,诛茅力耕者”、“送往劳来,从俗富贵者”。所谓“悃款朴忠者”,是指居庙堂而忧民,居江湖而忧君的品格;“超然高举,诛茅力耕者”,是指不谀权贵,安于贫困,超然出世的品格;而“送往劳来,从俗富贵者“,则是利口伪德的徇欲小人的志行。
  关于“诗品”,因所论对象不同,刘熙载有时又称为“词品”。他在《词曲概》中引陈亮《三部乐·七月二十六日寿王道甫》词句,讲了三种词品:“元分人物”,“峥嵘突兀”、“媻姗勃窣”。刘熙载的词三品是按性情的表现来分的。词中性情“悉出于温柔敦厚”,如苏轼、辛弃疾,是“至情至性人”,即“元分人物”,“为最上”;词中不时体现出“温柔敦厚”之性情的,为第二等词品,即“峥嵘突兀”,“犹不失为奇杰”;至于“媻姗勃窣”则“沦于侧媚矣”,为徇欲小人的性情了。
  在刘熙载看来,既然“诗为天人之合”,诗歌是天理与诗人性情的融合,那么,“诗品出于人品”,诗歌的品位源于诗人的品格,进而以诗人的人品来论诗歌的诗品,也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了。
  刘熙载论书也强调“书品”与人品“的统一。刘熙载说:“书也者,心学也”;“写字者,写志也”;“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书概》)。为此,刘熙载进一步提出“理性情”的要求。他说:“笔性墨情,皆经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书概》)
  刘熙载“诗品出于人品”的命题,对于促使艺术家注重内在修养、追求人格完善,促使批评家知人论世、对批评对象作出比较全面准确的把握,都有积极意义的。
  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最早专论刘熙载学术思想的文章,当推徐北辰的《刘熙载论唐宋八大家》(《晨报》)1935年7月23日),稍后有夏敬观的《刘熙载诗概诠说》(《同声》1941年11月至1942年3月)、李长之的《刘熙载的生平及其思想——十九世纪的一个文艺批评家》(《青年界》第1卷第4期,1946年4月)。
  20世纪60年代初,国内学术刊物曾发表过一批研究刘熙载文艺美学思想的论文。主要有黄海章的《评刘熙载的〈艺概〉》(《中山大学学报》1962年第1期)、佛雏的《刘熙载的美学思想初探》(《江海学刊》1962年第3期)、邱世友的《刘熙载的词品说》(《学术研究》1964年第1期)等。
  近20年来,大陆和台湾学者相继出版了许多研究刘熙载及其学术思想、校点评注其著作的专著与文章。刘熙载作为中国近代著名学者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海外学者的关注。如:日本学者吉田鹰村、木村破山译注有《书概》,收入《精粹图说书法论》第八卷;相川铁崖著有《刘熙载的人物和书论——〈游艺约言评释〉》。
  刘熙载,是一个青史留名的学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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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05
刘熙载的著作有《艺概》、《昨非集》、《四音定切》、《说文双声》、《古桐书屋六种》、《古桐书屋续刻三种》。其中以《艺概》最为著名,是近代一部重要的文学批评论著。《艺概》共6卷,
分为《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分别论述文、诗、赋、词、书法及八股文等的体制流变、性质特征、表现技巧和评论重要作家作品等。是刘熙载多年来玩味品鉴传统文化艺术的心得之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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