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员后,公司不给办理失业保险领取,如何要求赔偿?

我是06年9月和公司签定正式合同的,同时开始购买保险,到08年12月9日被裁员。合同是一年一签制,公司只赔我一月的工资做补偿,我没有同意,并且已在武候区劳动局申请仲裁,要等到4月开庭。(当时被裁的有7人,目前只有3人告他,满足交失业保险满一年的有2人)
成都市社保局规定公司在裁员7日内可为员工申请失业金领取(不得个人办理,超过7日无效),我购买失业保险满了2年,最多能领6个月,我通知了公司,他不按时给我办理,社保局办事人员叫我一并申请仲裁,到目前我还没找到工作,我应该问公司要多少数目的赔偿呢?
(我也咨询过失业金办理处和仲裁科的,都不给我答案。仲裁或者上法院关于赔偿金都是要具体数字吧?)
我是三月份才找到新的工作进入试用,之前已经失业三个月,成都的失业金标准是455元每月,455X3=1365这些是不是都应该问公司索要??能不能要求赔2倍?
公司一直给我交了保险的,但是裁员后必须公司去给社保说裁员了并办理失业金领取,而不能自己去办理。所以就算我一直买了失业保险目前还是一分钱都拿不到。公司能不能得到惩罚?

按社保局人员意见先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其不执行,就凭仲裁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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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26
向劳动仲裁机枪申诉,不成上诉法院。
第2个回答  2009-03-01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没有保险,应该给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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