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课外文言文原文、翻译和答案61—65(金版)

61腹(黄享)tun杀子奉法
62范缜
63赵普
64顾荣施灸
65范式守信

范式守信
范式字巨卿,少游于太学,与汝南张劭为友。劭字元伯。二人并搞(请假)归乡里。式谓元伯曰:“后二年当还,将过尊亲。”乃共克期日。后期方至,元伯俱以白母,请设馔(酒食)以候之。母曰:“二年之别,千里结言,尔何信之诚也?”对曰:“巨卿信士,必不违约。”母曰:“若然,当为尔酿酒。”至其日,巨卿果至,升堂(登上大厅)拜饮,尽欢而别。

译文:范式字巨卿,山阳金张(今山东金山县)人。年轻时在太学求学,与汝南张劭是同窗好友,张劭字元伯.两人同时离开太学返乡,范式对张劭说,二年后我将到你家拜见你的父母,看看你的孩子。于是约好了日期。当约好的日期快到的时候,张劭把这件事告诉他母亲,请他母亲准备酒菜招待范式。母亲问:你们分别已经两年了,相隔千里,你就那么认真地相信他吗?张劭回答:范式是一个讲信用的人,他一定不会违约的。母亲说,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就为你酿酒。到了约好的那日,范式果然来到。大家一起饮酒,尽欢而别。

顾荣施炙
原文:
顾荣在洛阳,尝应人请①。觉行炙人有欲炙②之色,因辍③已施焉④。同坐嗤之。荣曰:“岂有终日执之而不知其味者乎?”后遭乱渡江,每经危急,常有一人左右。已问其所以,乃受人也。
注释:
1. 应人请:赴宴。
2. 欲炙:烤肉。
3. 辍:让出 ,施舍。
4. 施焉:施,给;兼词“于之”。
5. 左右:帮助。
6. 所以:这样做的原因。
翻译:
顾荣在洛阳时,应别人的邀请去赴宴。(在宴席上)他发觉烤肉的下人脸上显露出对烤肉渴求的神色,很想吃几块。于是他拿起自己的那份烤肉,让下人吃。同席的人都耻笑他有失身份。顾荣说:“一个人每天都烤肉,怎么能让他连烤肉的滋味都尝不到呢?”后来战乱四起,晋朝大批人渡长江南流,每当(顾荣)遇到危难,经常有一个人在顾荣左右保护他,于是顾荣感激的问他原因,才知道他就是当年端送烤肉的仆人。
思想:
赞扬了顾荣推己及人,肯为别人着想的品质;
俗语: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或好人有好报。

腹黄享杀子

原文:墨者有巨子腹黄享,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以此听寡人也。”腹黄享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黄享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子。

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巨子可谓公矣。

《吕氏春秋·孟春纪·去私》

译文:墨家学派的一个领袖腹黄享在秦国居住。他的儿子杀了人,按照法律应该判处死刑。秦国国君秦惠王对他说:“先生你年龄大了,又只有这一个儿子。我已经下令叫官吏不要杀他了。这件事情你就听我的吧。”腹黄享回答说:“我很感激国王你的恩赐。但是我们墨家的法律规定,杀人要处死,伤人要判刑。用法律来禁止出现伤亡人事件。不让人受到伤害,是天下的大道理。大王你虽然恩赐我,叫官吏不要处死我的儿子,但我却不能不按照墨家的法规办事。”腹黄享没有接受秦惠王的恩赐,终于让儿子伏法而死。

儿子是每个人都偏爱的至亲骨肉,能够忍痛割爱,大义灭亲,腹黄享这个墨家的领袖真正是个出以公心的人。

简介:本文选自《吕氏春秋》。这篇寓言表达了执法必须大公无私的观点。腹黄享,战国时墨家学派领袖。《吕氏春秋》也称《吕览》,是战国末期秦国相吕不韦集门客而编的一部杂家代表著作,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

浅析:古往今来,人们常说,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其实更多的是刑不上大夫。任何人犯罪总是有许多原因,也有许多客观条件可讲。虽说法律无情,但人之常情却是想方设法减轻罪责。

腹黄享之子杀人,秦王已免其死罪,并反过来向腹黄享说明原因。在常人正是求之不得,但腹黄享却不这样认为。他心中有大义,执法不隐私,原则面前坚决不让步,哪怕是自己的独子,哪怕是秦王赦免了。这种为真理而牺牲的精神,是中华民族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之一。对比这些先哲,我们反思一下自己,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能否象腹黄享那样坚持真理,大公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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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3
自己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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