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政体是什么?

瑞士的政体是什么?有什么不同?

瑞士的三权分立模式,完全不同于其它西方国家,它实行的是委员会制,属于“集体领导”。7名联邦委员中,国家元首由这7个人轮流坐庄,一年一换。这种政治制度在世界上独树一帜。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大体分为四种模式:第一,美国模式,实行“总统制”政体;第二,法国模式,实行“半总统制”政体;第三,英国模式,实行“议会制”整体;第四,瑞士模式,实行“委员会制”政体。委员会制是指政府的最高权力,掌握在一个委员会机构手中的政体模式,但强调仍以“议会”为核心。

瑞士的政府机构是“联邦委员会”,有点类似于我们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机构。瑞士联邦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由国民院和联邦院联席委员会按照多数比例选举产生,任期4年,可以连选连任,但不能兼任议员。7名委员分别担任外交、内政、司法与警察、军事、财政、国民经济和交通运输7个部长。联邦委员会每年从7名委员中选举1人担任主席,1名担任副主席,主席的任期为1年,期满不得连任,由副主席递补。副主席坐上主席位置,再增补一名副主席,下一年再升任主席。这样,周而复始地轮流由7名委员担任“国家元首”。

瑞士委员会制的特点有:第一,议会至上。议会不仅拥有立法权,还拥有行政决策权,是最高的行政领导机关。议会是联邦委员会的上级机关,对委员会有监督权,可以撤消委员会的决定,而议会通过的法律,联邦委员会不得否决或者退还议会要求复议;议会决定的政策,委员会必须服从。委员会不能解散议会,而议会也没有推翻委员会的权力。正因为如此,委员会的成员可以在议会里自由发表意见,为议会的最后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而不必负连带责任。

第二,权限均等。联邦委员会从7名委员中选出主席和副主席,虽然联邦主席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但是他除了享受一些荣誉性的和形式上的权限,诸如对外代表国家,对内主持联邦委员会事务等外,其它权限与委员会的其他委员都是平等的。决策须有4名以上委员同意才能生效,联邦主席并没有决策权。

第三,合议裁决。联邦委员会的7名委员各管一部,各部部长对于该部的一些无关宏旨的事项有处理权,但一切重要决策,均由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第四,非党政治。联邦委员会由激进党、基民党、社会党、中间民主联盟等4党联合执政。但是作为政府,联邦政府又是超越于党派关系之上,不代表议会中某一政党利益。

瑞士联邦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其它西方国家的“内阁”或“政府”。7名联邦委员会成员由各政党提名,经过各党、各州反复协商,最后由联邦议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激进党2个名额,基民党2个名额,社会党2个名额,中间民主联盟1个名额。瑞士人将这种“2-2-2-1”结构成为“神奇公式”,自1959年以来,显示出惊人的稳定性,而且联邦委员会的任职平均长达10年之久。因此,瑞士联邦委员会也被公认为世界上最稳定的政府之一。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7/1/8/53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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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13
宪法规定,联邦委员会(CONSEIL FEDERAL)即联邦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在议会监督下,负责联邦内外安全、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中立;保护联邦在国外的权益,负责对外关系;在议会两院享有谘询权,对议会审议的议案和议会常设委员会准备提出的议案均可提出建议;向议会提出法律草案或法令、年度预算和决算案、作国内外形势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保证各州宪法的实施和领土安全;审查各州制定的法律和法令以及各州间或各州同外国签订的条约,监督各州有关部门的工作;领导和协调联邦各部的工作;战时对军队发布动员令。

联邦委员会具体管辖范围包括外交、国防、财政、金融、货币、司法警察、海关、铁路、邮电、能源、环境保护、卫生、领土规划、全国性公共工程、疾病和事故保险、养老与孤寡保险、劳动和失业保险、保护租房者和消费者、监督物价等;此外,苏黎世联邦高等工学院和洛桑联邦高等工学院、职业教育、外籍人在瑞士的居留与就业、瑞士在国外侨民的管理也由联邦负责。

联邦委员会共7名委员,由联邦议会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议会再从7名联邦委员中选出联邦委员会主席( 即联邦主席 ) 和副主席各1名,7名联邦委员协商决定分任联邦7个部的部长,并按照其当选为联邦委员的时间顺序轮流担任联邦主席,任期一年,不得连任;期满后经议会冬季会议进行形式上的选举,由联邦委员会副主席升任,并另选新的副主席。

联邦委员会的7名委员分任7个部的部长,实行集体领导;7名联邦委员还分别交叉担任另一个部的部长代表,当某一联邦委员因故(如生病成外出访问)不能主持该部工作时,则由部长代表出面代其履行职务。

联邦委员若在任期内因故辞职,则应由该委员所属政党先提出继任的候选人,并与其他执政党协商,取得各方同意后再经议会两院进行形式上的选举认可;7名联邦委员分管的部门一旦协商确定后,在本届任期内一般都较稳定,即使在换届时变动也不频繁;若出现中途辞职而使某部部长职位暂时空缺,在补选新的联邦委员前,当选时间较早的联邦委员有权优先选任这一空缺的部长职务,虽仍需议会选举确认,但仅仅是履行法律手续。

联邦主席对外代表国家,派遣驻外使节和从事诸如接受国书等外交礼仪方面的活动,对内则负责主持联邦委员会会议,但无裁决权。瑞士联邦主席的职权极其有限,既没有一个国家元首的权限,也没有一个政府首脑的权限,只是履行一些代表性的职责;瑞士真正的国家元首是由7名委员组成的联邦委员会这个整体;联邦主席一般不出国访问。如有必要,也只是以其所任部长的身份出现;外国国家元首到瑞士进行国事访问时,则由7名联邦委员集体出面接待。

联邦委员会7名委员相互协调,实行集体领导,委员的权力是平等的。联邦政府每周举行一次例会,集体讨论决定其职权之内的重要事情;每个联邦委员虽分别担任某个部的部长,但无权对本部的重大问题单独做出决定,而必须通过联邦委员会指定的三人小组研究,再交联邦委员会讨论,经多数(至少4名委员)同意方能生效。

联邦委员会现设有外经、经济政策、财政、外交、军事、科研问题、农业、交通运输、领土整治、能源、联邦与各州任务分配、舆论工具和地区政策等13个三人组;三人小组的成员均系联邦委员,每小组设主席1人。每个联邦委员分别参加与本部有关的3—9个小组的工作。

按照宪法规定,瑞士议会选举7名联邦委员时任何一个州均不得同时有两名联邦委员(关于联邦委员所属州的含义,过去一直以出生地论,1987年改为以本人从事职业和政治话动的所在地为准),因为它必须考虑整个联邦委员会的组成在语言、宗教信仰、地区和政治倾向等诸方面予以平衡;从地区上看,自1848年以来,通常都有1名联邦委员来自瑞士最大的三个州(苏黎世、伯尔尼和沃州),而较小的州数十年内也不一定能有一人出任联邦委员。瑞士现今7名联邦委员分别来自激进民主党、基督教民主党、社会党和中间民主党联盟四大主要党派。

瑞士联邦委员的职位很稳定,只要本人不自动离职或所属政党不要求其辞职,就可连续任职直到法定退休年龄;联邦议会有权否决联邦委员会的某项措施或法案,但不存在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弹劾政府的问题,也没有迫使某个联邦委员辞职的可能性;联邦委员会也从未提出过辞职,但它也无权解散议会;即使某个联邦委员在任期内因故辞职而改选他人,政府的政策也不会随之改变,其下属也不会受诛连。政府的人事相当稳定,许多重要职务由专家多年连任;在联邦7个部中,仅外交和经济两部各有1名相当于常务副部长的国务秘书,联邦7个部分别是:

联邦外交部

机构设置:外交部长、外交国务秘书兼政治司司长、办公厅、国务秘书处、政治司、瑞士驻国外的外交和领事代表机构、国际法司、发展和合作司;

联邦内政部

机构设置:联邦内政部长、办公厅、联邦男女平等办公室、联邦文化局、国家水文和地质局、联邦档案局、瑞士气象局、联邦卫生局、联邦统计局、联邦社会保险局、联邦科研局、联邦科教局、联邦军事保险局、联邦科技领导小组(直属联邦委员会);

联邦司法警察部

机构设置:联邦司法警察部长、办公厅、联邦司法局、联邦警察局、联邦外国人员事务局、联邦检查署、联邦私人保险局、联邦土地规划局、联邦测量局、难民事务所、联邦知识产权研究所、法律调解研究所;

联邦国防、民防和体育部

机构设置:联邦国防、民防和体育部部长、办公厅、联邦测绘局、最高军事法院、体育局、民防局、总参谋部、陆军部、空军部、装备部;

联邦财政部

机构设置:联邦财政部长、办公厅、联邦财政事务管理局、联邦人事局、联邦保险事务管理局、联邦税务局、海关总署、联邦酒类管理局、联邦信息局、联邦建筑和后勤服务局、银行委员会、联邦财务监督局、两院财政委员会秘书处;

联邦国民经济部

机构设置:联邦国民经济部部长、经济国务秘书兼经济总局局长、办公厅、物价监督局、经济总局、劳动司、经济促进司、世界贸易司、发展中国家及转型国家司、一体化办公室(与外交部共设)、特别任务处、联邦农业局、政策指导司、经营和特别服务司、生产总司、直接支付和农业结构总司、研究培训及咨询总司(下设:阿旺诗联邦种马场、联邦畜产品研究所、联邦农业生态和培植研究所、联邦奶业研究所、联邦水果葡萄种植及园艺研究所、联邦植物培植研究所、联邦农业经济和技术研究所)、联邦兽医局(下设:动物健康司、肉类卫生及屠宰业司、动物保护司、国际交往司、病毒性疾病和防疫研究所)、联邦职业培训和技术局、联邦国家经济供给局、联邦住房局、竞争委员会;

联邦交通、邮电和能源部

机构设置:联邦交通、邮电和能源部部长、办公厅、联邦交通局、联邦民航局、联邦水利经济局、联邦能源局、联邦公路局、联邦通讯局、联邦环境森林和风景局。
第2个回答  2009-02-13
瑞士政体——联邦委员会

瑞士实行着一套不同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就是以“公民表决”和“人民倡议”为表现形式的直接民主。
第3个回答  2009-02-13
瑞士模式:以“议会”为核心,实行委员会制政体。
第4个回答  2009-02-14
瑞士为联邦制,由7名联邦议员组成最高联邦议会,所有重要决定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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