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上海生孩子

我是安徽集体户口,老公是江苏户口,希望有相关经验的宝妈给点经验。本人还没有居住证,男方有人才引进居住证。怀孕了如果在上海生孩子需要办理什么证件,都是去哪里办的?还有,我缴纳的是外地城镇五险,生孩子休产假能拿到哪些补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公司需要给我发工资嘛?求各位宝妈支招。本人对这个一点都不懂。

带好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女方户籍地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小本)、男方户籍地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女方一寸照片两张,先到居委会登记,再到街道计生部门盖章。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产假期间公司是不发工资给你的,你缴纳过社保五险,产后可以到区社保中心领取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2-11
如果你在你公司买了五险一金的话,肯定要给你发工资的追问

是发上年度的平均工资还是上海市最低工资啊

追答

这个具体要看你公司的制度了

第2个回答  2013-12-11
回家把准生证办好,后面的步骤就跟上海户口一样了~追问

准生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是吗

追答

 2013产假规定
  2013年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自1988年发布施行以来,对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征求意见稿拟根据《劳动法》第七章关于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将条例名称改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关于产假天数和产假待遇,相比之前劳动法的产假规定,该征求意见稿有如下变化:
  1.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3.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

第3个回答  2013-12-11
好复杂的样子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